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其社会条件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社会能为其成员提供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在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社会适龄成员入学率越高、受教育程度越高,越有助于其潜能的充分开发和价值的创造。社会成员普遍受到充分而适宜的教育,就为其人生价值的实现和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奠定最坚实的基础。
二是社会能为其成员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社会成员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离不开社会能为其提供充分实现人生价值的就业机会。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最重要的途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需要有能创造性地发挥聪明才智的机会和舞台。社会成员通过就业,在创造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财富的同时,还可以获得职业成功感或成就感。一个社会,其成员就业越充分、职业与个人开发出来的能力越相适应,就越有助于社会成员能力的充分发挥,也就越有助于社会成员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
三是社会能为其成员提供生存保障。一个社会给所有成员(无论他们是否工作)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越充分,社会成员的生存需要就越能获得满足。一个社会建立的生存保障机制越是充分,社会成员在追求人生价值实现的过程中就越无后顾之忧,对生老病死以及意外伤害就越无所恐惧,就越能够从容地面对生活。
四是社会能为其成员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一个社会不可能给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发展提供一切条件,但应为其成员的发展需要的满足提供充分且公平的机会。一个社会为其成员在发展方面提供的机会越多,社会成员越有可能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样,高层次需要就能够获得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就能够变为现实。
五是社会能为其成员安全感、获得感、公正感、认同感的获得提供有效保证。社会成员生活中的这些主观感受是其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成员只有普遍感到自己是自由的,人格和尊严能得到尊重,主人翁地位和各方面权利能受到公正待遇和有效保证,能享受到安全、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人与人之间诚信、友爱、和谐,才可能真切地感受到作为美好生活需要重要内容的安全感、获得感、公正感、认同感。
二、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应具备的个人主观条件
社会为满足其成员美好生活需要提供的客观条件只是外因,只有当它与个人的主观条件相结合,美好生活需要才能真正得以满足。概括地说,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社会成员内在的主观条件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社会成员要具有完善的人格。人的一生从表层到深层的结构可分为三个层次:作为整个生命现实过程的人生,作为个体综合规定性的人格,现实化为人格的人性。人生、人格、人性三者有着内在的关联。人格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人的综合素质,在这种意义上,人性与人格的关系就是禀赋与素质的关系,而人格与人生的关系则是素质与素质发挥的关系。一个人的素质是一个人在人性禀赋、身体成熟、环境影响和个人作为等因素交互作用下所达到的人生境界。这意味着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会过怎样的生活,他的人生达到了什么样的高度或什么水准。人格是判断一个人的内在根据,而判断的标准则是人格对人性开发的程度,或者说人格实现人性的程度。由此可见,一个人的人格完善程度与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程度关系极为紧密。一个人的人格越完善,即综合素质越高,在社会所提供的客观条件充足的前提下,他的美好生活需要就越容易得到满足。
人格是否完善涉及不同的要素、层次和结构,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格要素是否健康、人格结构是否完整、人格性质是否道德、人格层次高低和人格是否具有鲜明个体特色等方面的问题。一般来说,人格完善具有人格健全、人格道德、人格高尚、人格个性化四个主要特征。人格完善意味着人性现实化达到了最充分的程度,是一种理想状态。一个人的人格完善,就能够自我实现,就具备了美好生活、幸福生活所需要的充分的主观条件。因此,一个人美好生活需要要获得满足,要成为幸福的人,就必须努力完善人格,并在生活中努力使不断完善的人格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完善自己人格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为美好生活准备主观条件的过程,就是追求幸福的过程,就是美好生活需要变为现实的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成员是否普遍追求完善人格、人格能否尽可能地达到完善,与社会所能提供的条件密切相关。一个社会提供的条件有利于其成员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其成员就可能会注重和追求人格完善;相反,一个社会提供的条件不利于其成员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其成员就可能不仅不重视人格完善,相反还会出现各种人格问题。这就要求社会在其成员追求人格完善的过程中,注重引导和教化,一个社会越是注重引导和教化,其成员越有可能重视人格完善,进而修炼出完善的人格。
二是社会成员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定位要适度。每个人都同时存在着多层次、多样化的生活需要,如果能使某层次或某方面的生活需要得到适度的满足,那么这种生活需要就是美好生活需要。例如,相对于人们的生存层次的需要来说,能够使人们生命的存在和延续得到切实保障的生活需要就是美好生活需要。相对于人们的成长需要来说,能够使人们不断得以成长,综合素质不断得以提升和充分发挥作用的生活需要就是美好生活需要。相对于人们的享受层次的需要来说,能够使人们活得舒适,越来越多地获得物质的享受、精神的愉悦和心灵安宁的生活需要就是美好生活需要。而相对于人的价值实现即发展层次的需要来说,能够使人生感到有意义、人的价值潜能不断得到挖掘和实现的生活需要就是美好生活需要。因此,社会成员要使美好生活需要变为现实,就需要在思想观念上把各方面的生活需要控制在符合自己特点的、合理的、适度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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