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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心智与政治秩序
0.00     定价 ¥ 56.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100224178
  • 作      者:
    作者:吴彦
  • 出 版 社 :
    商务印书馆
  • 出版日期: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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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看成是作者对于人类社会和政治生活之总体面貌的一个初步思考。它通过检讨现代政治哲学的性质以及某些流行学说(诸如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社会契约论)在个人和国家问题上的缺陷,阐明了一种适恰的社会和政治哲学理应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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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彦,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哲学研究中心主任,牛津大学访问学者,跟从约翰·菲尼斯(John Finnis)研习自然法。研究领域为法哲学与政治哲学。著有《法、自由与强制力:康德法哲学导论》《日常法理与政治意志》《法哲学的视界》;译有《自然法理论》《人权与自然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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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的思考和构思内生于“什么是良好的政治秩序”这一问题的困扰。在第一章,作者以霍布斯为考察核心,论述了现代政治秩序的性质和特征。第二章则论述公共领域(国家)和私人领域(个人)之区分,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对心智、德性这样一些古典政治哲学话题的忽视。从第三章开始,作者以对人类心灵能力的考察为起点,试图给出一种适恰的社会和政治理论。从第六章开始一直到第八章,关注点便转向国家:第六章是对国家性质的一种检讨,第七章和第八章则分别从基本构成秩序(constitution)/法则(law)以及德性的角度,讨论一种良好的国家所应具备的一些基本要素。第九章(即最后一章)旨在检讨从17、18世纪开始发展起来的绝对主权观念以及以此观念为基础的国际法理论,并倡导一种全球的视野,主张恢复到更早期的万民法观念,而托马斯主义和康德主义正是这一观念最具代表性的两个主要的思想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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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心智与政治秩序》:
  霍布斯的政治意志论在某种意义上必然把国家本身置于一种被质疑的位置。如果国家本身仅仅只作为消除自然状态之邪恶的一种工具,而且存在另一种消除自然状态之邪恶的方式,那么国家必然是多余的。如果自然状态的所有那些不可忍受的冲突都源于欲求对象的匮乏,那么有可能在人类的某个阶段,在人类所有的欲望都被满足之时,国家也必然随着这种满足的实现而趋于灭亡。既然国家是个人意志的产物,个人通过自身意志将其源自自然的权利托付给国家,那么国家之权利作为被创造的东西、被托付的东西,必然应当受到其创造者的约束。这是一种必然的思考逻辑。所有这些都引申出了之后政治思想的发展。
  因此在这里,霍布斯的政治哲学造成一个深刻的对立:个人与国家的对立,个人的自然权利与国家权利的对立。从自然状态中个人的无所不为到国家状态中主权者的无所不为,使霍布斯政治哲学备受后人指责。根据霍布斯社会契约论的逻辑,个人一旦订立契约建立国家,那么他们必然把其所有在自然状态之中的权利让渡给主权者。这一让渡是绝对的,没有任何保留,并且由于主权者不是订立契约的任何一方,所有契约一旦订立,权利一旦转移,主权者便不受任何契约的约束,其臣民也无法以取消主权为借口解除对主权者的服从义务。①由此,主权者必然拥有非常大的权力,它的目的就是维护和平,即根除自然状态,以保护其自身的存在。对此,霍布斯列举了十一项主权者的权力,其中包括立法权、司法权、赏罚权、思想控制权、战争与和平权等等。①这样,“臣民的景况太可怜了,他们只能听任具有无限权力的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的贪欲及其他不正常激情摆布”②。霍布斯所刻画的这一政治生活情景确实让人感到惊栗,那些处于自然状态之中的人如果看到这样的情景或许不会这么情愿地把自己的自由交付出去。然而,霍布斯所有这些论述的关键却是,主权者所拥有的这些权力,其所致力于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和平,以一切可能的手段根除内战,反对革命。在霍布斯看来,世上最大的恶就是战争状态,而唯一可能完全根除这一状态的就是建立一个绝对的主权国家,将所有可能导致分歧并最终导致战争的要素,包括思想、学说的分歧,都置于主权者的审查和监督之下。
  霍布斯关于国家生活的这一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与他对他那个时代的生活状态的体验有关。他对英国内战的体验使其直接感受到自然状态的邪恶,而唯一可能的办法就是建立一个权威的国家,消除所有可能的隐患,尤其是民众可能发起的针对国家统治者的革命。但是,正如上文所论述的,他的整个政治哲学的起点(处于自然状态之中的自由且平等的个人)却在根本上与他建构政治哲学的目的(权威国家)处于一种内在的矛盾之中。这或许也是后世的一些阐释者质疑霍布斯政治哲学的契约论阐释而代之以自然法阐释的一个潜在原因。③但是,霍布斯所开创的这个现代传统——国家作为非自然之物,作为被建立者——却必然将国家推人一个需待证成的位置之上。这必然引申出国家合法性的问题。
  在古典的政治哲学中,国家作为个人的本性/形式的完全实现,其存在本身是不容置疑的。城邦作为个人政治(公共)生活的场所是内含于人之交往本性之中的。但是,国家一旦成为一种被创造者,其必然与创造者处于一种对立的状态之中,正如上帝与人类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鸿沟一样,个人与国家也必然处于一种异质性的关联之中。这种二元对立的思考框架就像贯穿于现代哲学思想的主体-客体二元论一样一直贯穿于整个现代政治思想和政治生活之中。由此我们不难发现现代的各种政治理论在这两者之间所做出的立场选择。霍布斯在这个传统的开端无疑混合了两个相互对立的极端立场——绝对的个人自由与绝对的国家主权。这或许是现代政治生活的一个隐喻,一方面是个人自由(甚至是旨在实现个人自由的革命),另一方面是集权国家。革命与集权国家在现代的表现比任何之前的时代都更为频繁。这或许已经内含于霍布斯的政治理论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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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现代政治秩序的性质:以霍布斯为讨论核心
一、引言:“现代”的政治秩序
二、自然状态理论:从幸福问题到生存问题
三、政治意志论:创世神话
四、个人与国家的二元论:革命与绝对主权
五、结语:现代政治哲学中的二元论

第二章 美好生活与政治秩序:没有“德性”的政治哲学之检讨
一、引言:制度vs.德性
二、古典政治哲学和现代自由主义
三、教育和政治社会的前提
四、理性的动物:欲望、修一养与成熟
五、结语:寻回德性及其应有之位置

第三章 心灵的秩序:一个新的起点
一、引言:人类生活秩序原理
二、秩序类型及叠加观念
三、心灵诸能力
四、认知能力:理性
五、欲求能力:意志
六、语言、意义与文化
七、结语:理性的首要性

第四章 人类善:一种自然法的伦理学
一、引言:伦理学的核心关切
二、人类本性与人类善
三、基本善
四、人类善的叠加结构
五、结语:实践合理性

第五章 人类联合:一种自然法的社会哲学
一、引言:人的社会本性
二、身体与心灵:作为有机体的人
三、共同体的共同善及成员义务
四、前政治社会的困境
五、结语:社会与政治的一种恰当关系

第六章 国家的性质:作为一个有“边界”和“历史”的政治体
一、引言:现代国家的性质
二、两种基本模式之检讨:契约论和演化论
三、人类联合的性质
四、国家的二元性
五、政治体:边界与历史
六、结语:一套整体性的国家理论

第七章 基本法:良好的政治秩序(一)
一、引言:政治秩序的基本构成
……
第八章 政治德性:良好的政治秩序(二)
第九章 国际理论:良好的政治秩序(三)
附释 一则虚拟的对话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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