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拥有超过14亿人口的大国, 中国人口结构的历史性变化带来一系列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和挑战。如何在老龄化社会中有效释放经济转型升级蕴藏的增长潜力?如何通过结构性改革有效应对老龄化给经济增长带来的挑战? 如何在经济增长中妥善解决好数亿人的养老保障问题?这已成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客观分析我国高龄少子化阶段性特点
迟福林 中国(海南) 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当前,我国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变化调整正处于重要的历史关节点。客观分析我国高龄少子化的阶段性特点,有三个基本问题需要讨论。
一、我国高龄少子化的趋势有没有“固化” ?
尽管我国高龄少子化呈现过早、过快的发展势头,但客观看,与日本、韩国等国的高龄少子结构已经“固化”有所不同,我国高龄少子化的趋势仍有动态变化的某些特点。
1.生育意愿变化带有阶段性、结构性的特点。不可否认,进入高收入阶段后生育率的下降是一个全球趋势。从我国的情况来看,2020年人均GDP仅1.05万美元,中低收入者仍占多数,并且我国家庭生育观念的改变很难简单跟发达国家的情况类比。例如,农村、落后地区生育意愿相对高于城市、较发达地区。国家统计局有关调查数据显示,我国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子女数为1.8,高于目前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1.3的实际数值。由于发展的不平衡,生育意愿下降的趋势在城乡、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并不同步。
2.生育率的提升仍有较大的弹性空间。尽管这几年生育年龄人口有下降的趋势,但2020年育龄妇女人数仍有3 亿多人,绝对规模仍比较大。如果每年有4%左右的育龄妇女生育,就能够使新出生人口维持在1200万以上,从而可以使人口负增长拐点出现的时间尽可能延迟。
3. 实际生育率受政策影响大。应当说,这些年低生育率与长时间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很大关系。“两孩”政策实施后,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由2013年的30%左右上升到2017年的50%左右,全国多出生”二孩”数量达1000多万人。我国曾长期实施过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但尚未实施大规模的生育激励政策。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加上有效实施生育友好型的社会政策,估计部分“80 后”、“90 后”、“00 后”生育“二孩”、“三孩”有相当大的可能。
第一篇 高龄少子——趋势固化与否的研判
第二篇 增长与养老——中国的选择与应对
第三篇 老有所养——养老服务体系的托底建设
第四篇 制度安排——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第五篇 银发经济——中国养老产业的探索与建设
第六篇 选择性退休——制度安排与结构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