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介绍了罗马教廷为解决16世纪教宗的追随者和路德追随者之间的教理争议,而召开的教会大公会议——特利腾大公会议。会议从1545年12月13日开始至1563年12月4日止,含四阶段共二十五场会议,中间经历过三位教宗。经此会议,显出教皇制度的成功,肯定了教皇的最高权柄;纠正许多教会弊端;为圣职人员预备更好的教育,也对神职人员有些规定:在大城市教会中,规定要向会众讲解圣经及得救之道;教士要驻在任职,不得兼任数职等。总的而言,会议给了罗马天主教在往后的四个世纪有一个明确的立场,对即将展开的布道宣教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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