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西之间(马克斯·韦伯的比较法律社会史)
0.00     定价 ¥ 6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309169362
  • 作      者:
    作者:赖骏楠|责编:张鑫
  • 出 版 社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3-08-01
收藏
内容介绍
作为20世纪初一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与思想家,马克斯·韦伯在比较法律研究上也着墨甚多。在马克斯·韦伯原初构想中,中国古代法是作为映衬西方近代法的绝对的“他者”般的存在,其“普遍法律史”构想了一幅从中国法、印度法、伊斯兰教法,经历古犹太教法、中世纪天主教法,直至西方近代法(尤其德国法)的、准线性的法律“合理化”发展图景。但韦伯对各大法律文化的深入研究,又使其意识到历史事实与这一清晰图景存在抵牾:帝制中国的家产官僚制法中既存在“非理性”成分,又存在“合理性”成分,而在近代西方私法(甚至是在韦伯最为推崇的德国私法)和公法政治中也都存在明显的“反资本主义”“反法制型支配”的“非理性”要素。在具体地界定和叙述东西方法律时,韦伯不得不面对和处理这些矛盾。而他的具体处理方式,则暴露了他的价值观、情感和认识论局限。在明晰这些局限后,我们可以再次拾起韦伯那些充满创造性的概念工具,并借助更丰富、公允的当代经验研究,来展开理论与经验间的对话。 对古今、中西、异同的叙述与想象,在历史长河中远非一成不变。中西之间的差异并不绝对,对异与同的界定常常取决于研究者本人的认识论,而认识论又经常取决于现实政治经济力量对比、个人经历乃至情感取向。在21世纪的政治经济形势下,我们完全能够主张一种更为平等的中西对话,以及更具包容性的法律理论建构。
展开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马克斯·韦伯的“核心问题”
第二节 合理化命题
第三节 在东方主义批判中“找回”思想史
第四节 比较法律社会理论/史学:批判与重构
第二章 普遍历史:从中国古代(法)到西方近代(法)
第一节 “普遍历史”的历史
第二节 韦伯思想中普遍历史观的形成
第三节 普遍法律史的可能性:开端与终点
小结
第三章 来自东方的不和谐因素:家产官僚制与中国法
第一节 家产官僚制:理论建构
第二节 家产官僚制:中国案例
第三节 中国法律在韦伯作品中的“归宿”:实质非理性
小结
第四章 近代资本主义的内部撕裂:私法中的二元对立
第一节 概念重构:“形式/实质”
第二节 命题重构:法律与资本主义
小结
第五章 在近代政治中发现非理性:大众民主与卡理斯玛
第一节 “支配的三种类型”
第二节 韦伯支配社会学中对近代政治的表述
第三节 韦伯“政治理论”之重温
小结
第六章 调和非理性:“领袖民主”宪制设计
第一节 议会主义“领袖民主制”
第二节 凯撒主义“领袖民主制”
第三节 “领袖民主制”:对韦伯与施米特主张的初步比较
小结
第七章 延续未竟的事业:韦伯理论与清代法的对话
第一节 前人所做对话:家产官僚制下的清代政治与法律
第二节 家产官僚制对国家法的影响
第三节 家产官僚制对社会-法律齐平化的影响
第四节 家产官僚制下的市场、习惯与法律
小结
第八章 结论
参考文献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