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学术史/中华元典学术史丛书》:
二、盐铁整顿、均输与平准:桑弘羊对《管子》轻重学说的承继与发展
桑弘羊(前152-前80,一说为前155-前80),一生从政六十载,直接负责财经工作三十多年,是汉武盛世财经政策的制定者与坚定推行者。桑弘羊的经济思想主要保存在《史记·平准书》《汉书·食货志》和《盐铁论》中。《盐铁论》记述了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以桑弘羊为代表的政府官员一方与以贤良文学等在野一方,就武帝政府施行的盐铁、酒榷、均输、平准等经济政策展开的辩论。当时官方有辩论记录,汉元帝时由桓宽整理成册。《盐铁论》中,以桑弘羊为主的一方在论辩时多次或明或暗地引述《管子》文句以为自己论辩之资,说明桑弘羊对《管子》很有研究。
汉武帝时实施的理财政策多出于《管子》轻重学说,其中又以盐铁为先,事实上盐铁官营为朝廷带来的财政收入最丰厚。武帝元鼎二年(前115),桑弘羊代替东郭、孔二人为大农丞以后,坚决执行并强化了这一经济政策。
桑弘羊上任后做的第一件事是设大农丞部,派出数十人到各郡国对原有的盐铁官营机制进行整顿。桑弘羊在全国三十五处设置盐官,分列二十八郡;铁官四十九处,分列四十郡。由此,盐铁官营的范围较之以前更广了,管理也更严密了。并且桑弘羊逐渐认识到盐铁官营在许多方面优于私营:国家凭借雄厚资金雇用卒徒,提供生活费用与生产工具,保证生产时间,使他们在有丰富经验的官匠指导下严格生产、统一规格,并且融入当时先进的生产技术,最后以划一而公平的价格出售。相比较而言,小规模的私营生产运作,由于生产时间不充裕、资金缺乏,因而达不到融冶标准,刚柔不适,流弊百出。由于桑弘羊看到了官、私两种不同生产的巨大差别,因而有的学者称赞说:“此实吾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之大规模生产优越于小生产之理论分析。”
桑弘羊对《管子》轻重学说的实践与发展还表现为均输、平准等理财措施的创置。
汉代创置均输并尝试运行是在东郭咸阳、孔仅二人执行盐铁官营的时候,一经执行,便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武帝元封元年(前110),桑弘羊被任命为治粟都尉并兼领大农令,开始主管政府财经工作,从而得以把均输法推广到全国各地。均输法最初可能只是调剂盐铁的余缺以增加政府收入,其设置的缘由是各地盐铁官不能互通有无,致使各地食盐、铁器的产销极不均衡。结合其他历史资料看,均输所涉及的物资却不仅仅是盐铁。当时各郡国对于朝廷皆有贡输的义务,但从地方到京城,几经辗转,贡输物品的出售价格往往不抵运费;并且,在当地被视为上等的产品,不但在运输途中容易损坏,到了京城也不见得受欢迎。于是均输法规定,各郡国上交朝廷的贡物,可按当地市价折算为价格低廉的本地产品交与均输官,再由均输官运往缺乏这类物资的地区出售。这样不但无贡输之弊,也能调剂各地物资的有无,而且朝廷不付任何费用就从这种调剂出售中获得巨额盈利。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均输法在开始时主要以盐铁为对象。后来,桑弘羊又把各地对朝廷的贡输纳入均输的范围,并逐渐使其成为均输的重要内容。
均输法借助国家政权的力量调剂各地物品余缺以获取利润,它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呢?事实上,均输法正是对《管子》轻重学说中以贱泄贵原则的灵活运用。以贱泄贵,简单地说,就是政府把事先以低价收购的商品抛向因缺乏这类商品而价格奇高的市场,并以适当价格出售,以此打击富商大贾借商品短缺之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行为;同时,国家在这种平衡物价、稳定市场的经济活动中取得部分收入。
我们看一下均输法的具体实施:当原产地的盐铁生产过剩,必然造成产品积压。如果低价出售,政府不会获得厚利;如果以原价硬性摊派给民众,势必激化官民矛盾,这也是《盐铁论》中贤良大夫对盐铁官营进行责难的原因之一。利用均输法将这些过剩的盐铁运往因缺乏这类物资、价格相对较高的地区并以适当价格出售,就既解决了运输地盐铁紧缺的问题,又使政府获取了利润。贡输也是如此,因为上交的贡输品在原产地的价格是较低的,在原产地出售肯定不会盈利,并且这些贡输品是百姓上交之物,政府并没有财力投入,所以这些物品在相互之间的均输中会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
那么,均输法与以贱泄贵、“官山海”等轻重理论相比有哪些新的发展呢?首先,均输法把官营盐铁纳入了调剂的范围,这是对轻重学中“官山海”理论的发展,以后又把对各种贡输品的调剂也纳入均输之内,通过这种方式,国家获取的经济收入明显多于“官山海”。其次,以贱泄贵强调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由政府吞吐市场货物以维持物价稳定,它的实施方向侧重于一个独立的市场。均输法则强调不同区域市场之间的互动,它把视野投向了更广阔的空间,因而获取的利益更大。再次,均输法是一种综合的理论,它的实施是对“官山海”、以贱泄贵的综合运用。
桑弘羊在大力推行均输法的同时,又创制了平准法。平准法的实施也是以《管子》轻重学说为基础的:它规定的贵即卖之、贱则买之,实际上是对轻重学说中以重射轻、以贱泄贵原则的贯彻实施。以重射轻、以贱泄贵原则中,重指高价,轻指低价,以重射轻指政府以适当的高价收购因供过于求而引起价格下跌的商品;贱指低价,贵指高价,以贱泄贵指国家把以前收购的商品向因商品短缺而引起价格上涨的市场抛售。通过这样两种方式,达到在商品余缺两种情况下市场价格的总体平衡。对于国家而言,收购的价格当然要低于抛售的价格,而抛售的价格又要低于上涨的价格,这样才能既平衡市场价格,又获得丰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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