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心论研究》:
一 荀子的欲望观
就欲望而言,传统儒学大都将其看作是负面而需被治的对象,如《论语》曾有言:“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为仁矣?子曰:‘可以为难矣,仁则吾不知也。’”(《论语·宪问》)“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从孔子的这些表述中可以看出他对欲望并不持一种积极的认识,但是孔子并没有试图完全消灭欲望,而只是认为应该以合道的方式去满足欲望,此即其所言之“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孟子则进一步加强了对欲望的批判,提出了“养心莫善于寡欲”(《孟子·尽心下》)。孟子的这一认识对后世儒家的欲望观产生了很大影响,如朱熹就曾讲:“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灭人欲”其实就是“寡欲说”的进一步发展。不过在传统儒家学者中,对欲望的认识也有异见者,荀子便是其中代表之一。
荀子认为欲望是天赋的,对此他有这样一些论述:“人生而有欲”(《荀子·礼论》),“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荀子·正名》),“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荀子·正名》),等等。这与孔、孟二圣对欲望的认识有很大不同。在孔、孟那里,欲望还往往体现在对某种对象的追求上,比如对富或贵、鱼或熊掌等。但是当荀子说“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时,这种欲望实际上已经脱离某种具体对象,而直指欲望本身。又,荀子也以天赋来论释性,即所谓“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荀子·正名》),结合荀子之欲望乃天生的观点,可知欲望当也属人性之范畴,进而欲望也就牢牢地镶嵌在“人”这一概念中。正因为如此,荀子认为欲望是不可能真正消除的,也即人永远都不可能摆脱欲望,所以荀子说:“有欲无欲,异类也,生死也,非治乱也。欲之多寡,异类也,情之数也,非治乱也。”(《荀子·正名》)所谓“异类”是指不同的种类,荀子将“异类”与欲望相联系是为告诉我们他所持有的这样一个认识:人摆脱欲望的时刻,也就是人不成其为人的时刻。
所谓欲望不可能消除,也就意味着欲望永远也无法得到满足,就其本质而言,它表现出了人的有限性。这种有限性本身又具有一种全面性。这即是说,人在其能想到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是有限的,因而需要通过摄取外部世界的事物来弥补这种有限性,例如,人不能以自给自足的方式维持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人也不能基于天赋而对周围世界有一个清晰和完整的认识等。由此可见,欲望真正的对立面是完满,而完满显然不是人所能达成的,这又表现出欲望本身的无限性。职此之故,人总是会处在欲望之中,正如叔本华所说:“人,彻底是具体的欲求和需要,是千百万种需要的凝聚体。”任何对欲望本身的满足的努力都将是徒劳的,我们所能满足的只能是一个个具体的欲望。儒家学者们所要“寡”甚至“灭”的欲望也只能是这一个个具体的欲望。人本身缺乏的全面性导致人会欲求所有能够补足他的缺乏的对象,这又使得人的欲望是盲目的。这种盲目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知道什么东西最值得欲求。如孟子所批判的人们总在追求生理上的满足,而忘记了德性上的完满,他曾说:“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也。”(《孟子·告子上》)孟子的批评在今天依然非常有力量。不过这并非荀子所关注的重点,或者说这完全不是荀子所关注的问题,因为孟子将德性和欲望做了过强的对立,但荀子却是依欲望而建立道德。荀子关注的重点是欲望的盲目性带来的主体之间的冲突,这也就是盲目性的第二种表现。荀子在解释“礼”的起源的时候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荀子·礼论》)荀子还说:“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荀子·富国》)这种在财物不足情形下的争夺实际上源于主体欲望之间的冲突。而且在荀子看来,欲望永远都是指向自身的,他说:“夫子之让乎父,弟之让乎兄,子之代乎父,弟之代乎兄,此二行者,皆反于性而悖于情也;然而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也。故顺情性则不辞让矣,辞让则悖于情性矣。”(《荀子·性恶》)他还说:“妻子具而孝衰于亲,嗜欲得而信衰于友,爵禄盈而忠衰于君。”(《荀子·性恶》)这都表明荀子将欲望看作是人之私欲,因而《孟子》中那种利他性要求(比如看见小孩将掉入水井中而生起的侧隐之心)在荀子这里是见不到的。为实现这种指向自身的欲望的满足,就必然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争夺。荀子的这种认识确实非常类似于霍布斯对人类原初状态的设计,霍布斯说:“任何两个人如果想取得同一东西而又不能同时享用时,彼此就会成为仇敌……彼此都力图摧毁或征服对方。”将这样一种敌对状态放大到全社会就成了“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霍布斯所讲的战争状态实际上就是荀子所讲的“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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