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与自治: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环保监管模式法治构建》:
二、“金塘模式”的启发
农村环境是指以农村居民居住、农业生产为特征的一定地域范围内的自然及社会条件的总和,包括农业环境、农居环境和农业生态环境。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逐步深入人心,我国的环境形势总体上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日益严重,环境状况堪忧,环境治理滞后。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并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
农村环境问题有历史的、社会的、体制的原因,缺乏行之有效的环保监管模式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客观造成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现实,城市和农村环境问题也呈现出不同的侧重。而事实上,因为各方面原因,我国的环保监管模式立足于城市设计,却同等适用于城市和农村,偏离农村实际。由于忽视农村居民意愿,轻视农村居民力量,因而在实践中遇到许多障碍。例如污染监测制度只是针对城市而言的,没有关于农村的检测标准,更没有规定在农村如何执行。这就为强制型环保监管模式的推行带来了困难。又如由于农村化肥农药、地膜主要是通过破坏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面源污染,与城市的点源污染不同,很难查出破坏者及其破坏程度,“谁破坏谁补偿”的政策不便在农村施行,经济型环保监管模式在农村取得的效果也十分有限。这导致农村环保监管成为我国环保工作中的“冷点、盲点、难点、重点”,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峻。
尽管现行的环保监管模式由于偏离农村实际、忽视农村居民意愿在实践中遇到了许多障碍,但是其在农村环境保护中发挥的客观积极作用不容置疑。新时期国家将治理农村环境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如何立足农村实际完善现行环保监管模式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无论是哪一种现行环保监管模式的完善,对于农民、农业、农村而言都是外源性的,都是在政府主导或市场主导之下,考虑农村环保需要,发挥农村环保作用的基础上对现有环保监管模式的调整、改进,其实际效果、作用大小有待实践的检验。即便是通过对现行环保监管模式的完善,农村居民从环境问题的旁观者转变为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和监督者,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监管,为各类环保监管模式在农村的实施提供便利,但是其作为环境保护主体的作用发挥仍不充分。环境保护仍主要是政府的事,农村居民的参与程度不高,其创造性和积极性仍未得到充分调动。究竟怎样的环保监管模式才能够在我国农村的环境保护事业中充分发挥作用?此时,我国农民再次用实践创造给出了回答。
湖南省浏阳市葛家乡金塘村是传统的养殖大村。近年来,养殖业的迅猛发展虽然给金塘村村民创造了丰厚的经济收益,但畜禽粪便的不当处理加剧了环境的污染,造成污水横流、猪粪围村。养殖污染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村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从2007年起,金塘村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精神“移植”到农村环境管理的实践中,以《金塘村环境保护村规民约》为依据、以农民环保学校为载体、以环保促进会为基础、以环保资质听证会为平台,充分发挥农村居民的主体作用,摸索出农村环保自治模式。首先,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了《金塘村环境保护村规民约》。该村规民约共十九条,对环保宣传、牲畜防疫、环境美化等作出了规定。如规定全村所有风景林和屋前屋后的林木严禁砍伐。又如规定中心村上风向500米,其他风向300米内区域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为禁养区。禁养区外的已作其他规划的为限养区,此外为宜养区。第二,在完全尊重村民自主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金塘村环保促进会,加强环保自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全面宣传环保科技知识,督促环保规划落实,监督环保村规民约执行,调解环保民事纠纷。如某村民家的鸡死了,随手把死鸡扔到水渠里,这违反了村规民约第八条“严禁将死畜扔在塘坝河流稻田等地方,要一律火化或深埋”的规定。两小时后,便有村民向环保促进会举报。环保促进会马上派人到该村民家中,对他进行教育,并督促他将死鸡深埋处理。第三,实施环保自治听证制度。对村里涉及环境的重大问题或纠纷由环保促进会组织听证。环保村规民约规定,新建猪场必须经周围邻里签字同意,对邻里意见不统一的,交由环保促进会组织环保自治听证,请专家提出意见,要求养殖户作出治理承诺,邻里无记名投票表决。第四,明确规定村民个人的环保责任,实行门前三包和联户保洁。门前三包是指各家各户包门前村容整洁,包门前环境卫生,包门前责任区内的环保设施、设备和绿地整理等。联户保洁是指按户定责、分户值周、轮流负责生活垃圾的储运或填埋等。第五,创办农民环保学校。采取知识讲座、主题讨论、播放电教片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逐步把环保自治理念引入村民的日常生活中,使广大村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自觉关注和重视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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