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含典型案例)(专业实务版)
0.00     定价 ¥ 24.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1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21637403
  • 作      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3-09-01
收藏
编辑推荐

新旧对照    本书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条文内容与原法条进行表格式新旧对照,条理清晰,查找便捷,直观显示出新法的立法基础与变化之处。

关联对照    本书将根据行政复议实践筛选出的相关重要法律法规附到《行政复议法》主体法条之后,方便读者直接参照阅读。

配套规定、典型案例    为方便读者查阅,本书还收录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与《行政复议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相关典型案例。

展开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法律专业信息服务提供商。中国法制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2019年2月改制为中国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

展开
精彩书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条文主旨为编者所加,方便读者检索法条,下同。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关联对照

《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十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法。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

关联对照

《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复议原则】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关联对照

《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四条【复议机关、复议机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同时组织办理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应诉事项。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支持和保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上级行政复议机构对下级行政复议机构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发布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

关联对照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并支持本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并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三条行政复议机构除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条对应2023年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2023年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已删除此条。的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申请;

(二)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对应2023年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

(三)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

(五)办理或者组织办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事项;

(六)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第五条【调解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关联对照

《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展开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复议原则】

第四条【复议机关、复议机构】

第五条【调解原则】

第六条【复议人员队伍建设】

第七条【复议人员与设施配备】

第八条【加强信息化建设】

第九条【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诉讼】

第二章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节行政复议范围

第十一条【复议范围】

第十二条【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

第十三条【对规范性文件申请合法性审查的范围】

第二节行政复议参加人

第十四条【复议申请人】

第十五条【申请人的代表人】

第十六条【第三人】

第十七条【代理人】

第十八条【法律援助】

第十九条【被申请人】

……

 

配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2007年5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17年6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011年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19年4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21年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012年10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2年3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9年12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2年7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9年11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1年7月29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1年12月2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机关能否加重对申请人处罚问题的答复意见

(2001年9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政府办公厅(室)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和行政诉讼被告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2016年3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报人对行政机关就举报事项作出的处理或者不作为行为不服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问题的答复

(2014年3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

(2021年12月22日)

指导案例

刘某某诉广东省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糜某诉浙江省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检察监督案

某材料公司诉重庆市某区安监局、市安监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检察监督案

典型案例

范某某诉浙江省某县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复议案

某国际有限公司、湖北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诉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解除特许权协议及行政复议一案

徐某某与贵州省某县政府辞退决定行政复议检察监督案

公报案例

项某某诉某市人民政府改变原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决定案

张某某诉某市人民政府房屋登记行政复议决定案

黄某某等人不服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登记行政复议案

夏某某诉山东省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再审案

行政复议法条文新旧对照表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