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值得更仔细的考虑,因为根据这个看法得出的结论,与某些最深刻且最仁慈的人类事务研究者接受和宣传的观点相同。完全不受限制和控制的一人政府比任何改进的贵族政体好,这正是霍布斯先生以及法国经济学家们的著名观点,支撑他们观点的推理并不容易反驳。他们合理地考虑到多人掌权政府的不可能,因而由此推断在所有可能的政府形式中,绝对君主制是最好的。
假如我们只看事实的外表,经验在这个问题上似乎是分裂的。罗马皇帝尼禄们和卡利古拉们、摩洛哥皇帝和土耳其苏丹统治下的绝对君主制,是人性的祸患。另一方面,丹麦人民则极其厌倦贵族的压迫,决定他们的国王应拥有绝对权力,并且在他们的绝对君主制下,实现了与欧洲其他任何民族同样良好的管治。在希腊,尽管民主制有缺陷,人性比在任何其他时代或国家都获得了更光辉的成就。
因此,历史的表象并未提供确定的判断原则,我们必须超越表象洞察其中的真理之泉。
当谈到一个人或者有限数量的人会很快满足于欲望之物,并且当他们从社会夺取了能满足他们的东西后,他们将保护社会成员享受剩余的部分,一个值得计算的重要因素被忽略了。人类不是消极的物质,假如人类和他们统治者的关系就像羊群与牧羊人那样,又假如国王或贵族完全不恐惧人民的反抗,以及严厉必定会获得更多服从——就像牧羊人对羊群一样,那么一个人为自己夺取欲望之物的动机似乎会是有限的。但是,当考虑到以下想法,情况就有非常大的改变:首先,一个人可能预料到其他人对其意志的反抗;其次,单凭恐惧所能产生的顺服程度。
一个人渴望使另一个人及其财产从属于自己的快乐,即使这可能导致他人痛苦或丧失快乐——这正是设立政府的基础。对这一目标的渴望隐含了渴望获得必要权力使他人及财产从属于自己的快乐,这是支配人性的重大法则。
这种对权力的渴望意味着什么?将在何种程度上影响人的行为?为了发现自然对国王或贵族的欲望(即为自己的好处而使社会遭受恶果)所设的限制,有必要解决这些问题。
权力是实现目的的手段。毫无例外,这目的就是被人类称作快乐或移除痛苦的一切事物。他人的行动是一个人获得欲望之物的重要工具。因此,从最恰当的意义上讲,权力意味着确保一个人的意志与其他人的行为保持一致。我们推定这不是一个会被质疑的命题。主人对仆人拥有权力,因为当他想让仆人做某事(换句话说,当他表达了希望仆人应如何行动的愿望),他拥有某种确信,即仆人的行为将符合他的意志。将军命令下属以某种方式行事,其权力是否完整,与下属行为是否完全符合其命令成比例。作为我们获得欲望之物的手段,他人的行为是否完美,与其是否确定不移地符合或不符合我们的意志成比例。因此,对确保实现这种符合的完美性要求是无止境的。如果可以获得更多,人从来不会满足于较低的程度。此外,作为实现我们目的的手段,没有一个人的行为不在某种程度上、通过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更直接或更间接地产生影响;没有一个人的行为,我们不希望通过给予某些东西以确保其符合我们的意志。所以对他人行为拥有权力的需求实在是无限的。这种无限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将权力延伸至无限多的人,以及对每个人的行为拥有无限程度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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