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声环境诊断
调查城市(地区)声环境的实际状况、诊断其健康状态(好坏的程度)的出发点在于保护声环境。本书的第一部分介绍与城市声环境诊断有关的基本内容,并对现有的科学研究内容进行整理,同时介绍具体的调查事例。
首先,从日本的噪声测量历史出发,概述噪声相关法律制度及各种制度规定的内容。
其次,针对社会调查的方法以及社会调查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进行描述,以把握声环境的实际状况。
*后,以日本名古屋市区的声环境调查为例,大致介绍城市声环境的实际状况及分析结果。
根据社会调查数据分析得到科学结论,并结合技术性及经济方面的背景,可制定各种噪声相关的标准及规则。与噪声影响相关的科学结论通常用反映噪声量与居民反应之间关系(噪声量与居民反应曲线)的形式表现,作为噪声容许值与限制值等相关数值的衡量标准(准则),其在诊断声环境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1章 噪声的测量与评价
人们的日常生活被各种各样的声音环绕着。定量测量这些声音大小的装置称为声级计。声级计测量的噪声的等级称为噪声等级。但是,实际上在测量周围的声时,噪声等级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着变化,很难以具体的分贝值读出。声级计显示的信息,虽然可以用“大概是多少分贝”或“峰值是多少分贝”来表示,但是声级计自身存在误差,加上测量者的判断,导致测量值本身的可信度下降。也可以用记录仪的记录纸及计算机存储器上的噪声等级计记录声时时刻刻的变动情况,但是这样一来,数据量变得极为庞大,不仅预测性差,相互比较也存在困难。因此,有必要按照某种固定的方法,用一个数值表示一定时间内的噪声等级。这样的代表值称为噪声的评价量,一直以来都建议采用噪声等级的中间值及等价噪声等级作为评价量。本章按照日本工业标准(JIS)的规定,介绍噪声等级的测量方法以及求噪声评价量的方法(按照标准进行说明,因此符号等的显示可能会与其他章节有一些差异)。
1.1 JIS Z 8731:1966《噪声等级测量方法》
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在20世纪60年代,工厂及建筑作业、交通设施等导致的噪声问题日益严重,都道府县的条例中开始出现与噪声相关的规定。为防止噪声公害的扩大,1968年日本以工厂噪声及建筑作业噪声为对象,制定了《噪声限制法》。《噪声限制法》采用了JIS Z 8731:1966《噪声等级测量方法》中规定的噪声测量及评价方法。JIS Z 8731是在1958年制定的,按照噪声等级的大小,对声级计的听觉补偿特性(A特性、B特性、C特性)进行了分类,并在1966年进行修订,全部改为A特性,涉及工厂噪声、建筑机械的噪声、室外及室内的环境噪声等。另外,对噪声的时间变动模式进行了分类(参照图1.2),规定了如下所述的表示方法(求代表值的方法)。
(1)变动较少的噪声以平均值表示。
(2)周期性或间歇性变动的、显示值大致一定的噪声,用*大值的平均值来表示。
(3)对于不规则且大幅变动的噪声,按照一定时间间隔对噪声进行取样,用精度高且稳定的时间差噪声等级(LA50、LA5、LA95)来表示。
JIS Z 8731:1966《噪声等级测量方法》作为噪声测量的基础,长期以来被大范围使用,代表性的有《噪声限制法》及1971年制定的《噪声相关的环境标准》。
1.2 JIS Z 8731:1999《环境噪声的描述和测量方法》①
1971年制定的《噪声相关的环境标准》,以噪声等级的中间值LA50为评价量,按照JIS Z 8731:196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之后,随着测量处理技术的突飞猛进,欧美各国以等价噪声等级LAeq作为环境噪声的评价量,逐渐成为主流。其间,日本也对JIS Z 8731进行了修订(1983年),如表1.1所示,追加了通过LAeq对噪声进行测量、评价的方法。
表1.1 噪声的种类及评价量
日本在1998年对《噪声相关的环境标准》进行了修订,评价量以LAeq代替LA50,正式用于环境噪声的评价量测量中。又结合日本国内外的状况,对JIS Z 8731进行了全面修订,变更为JIS Z 8731:1999《环境噪声的描述和测量方法》[1]。以下将按照JIS Z 8731:1999中记载的内容,针对环境噪声的测量及评价方法相关的基本事项进行概括说明。
1.2.1 声压等级与噪声等级
JIS Z 8731:1999《环境噪声的描述和测量方法》中规定了各种基本的表示环境噪声的量,并介绍了测量环境噪声的方法。
1. 声压等级(sound pressure level)
JIS Z 8731:1999中将声压等级定义为声压有效值p的平方除以标准声压(p0=20μPa)的平方的常对数乘以10。若用符号Lp表示,则其公式可以表示为
(1.1)
单位是分贝(dB)。由于人耳能够听到的声压的范围极为广泛,以及以对数表示的声压有效值等级与听觉能够很好地对应(Fechner法则)等,这种声压的对数(声压等级)被广泛应用于声的实用性定量。
2. 噪声等级(noise level)
通过麦克风测量的声压,乘以与声的大小(音量)相关的考虑了人类听觉特性的频率加权特性A(图1.1),得到的声压的有效值称为A特性声压,用符号pA表示,单位是帕(Pa)。
图1.1 频率加权特性A和C
在声级计的内部,以穿过具有频率加权特性A的过滤器(A特性过滤器,听觉矫正回路)的方式实现对噪声等级的测量。关于频率加权特性A,在《声等级表(声级计)的规格》JIS C 1509-1:2005中有所描述[2]。声级计测量的声压等级(A特性声压等级)称为噪声等级LpA,通过下述公式定义:
(1.2)
单位是dB。
1.2.2 噪声的评价量
通常环境噪声的等级时时刻刻都在变化。用一个数值代表变动的噪声等级,称为评价量。下面针对代表性的评价量及求解评价量的方法进行介绍。
1. 时间差噪声等级(time difference noise level)
一直以来,时间差噪声等级都被用来评价一定时间内产生的噪声。JIS Z 8731:1999对时间差噪声等级定义如下:根据时间加权特性F(参照JIS C 1509)测量的噪声等级,在对象时间T的N%的时间内超过某一水平值的噪声等级称为N%时间差噪声等级(图1.2)。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