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本政策
一、社会保险制度
1.什么是社会保险制度
2.社会保险法何时立法
3.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
4.《社会保险法》的制定方针
5.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享有的社会保险权利
6.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
7.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关
8.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9.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0.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
11.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哪几种基金
12.社会保险基金如何核算
13.社会保险基金如何管理运营
14.社会保险基金如何监管
1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职能
16.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社会保险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二、社会保险监督与救济
1.用人单位或个人在社会保险征缴过程中如何请求司法救济
2.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如何请求司法救济
3.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是否可以申请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被批准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是否会影响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5.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
6.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险中的职责
7.如何对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进行监督
8.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的内容
9.受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举报的部门
10.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对缴费单位进行检查的权利与义务
11.缴费单位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司法救济
1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费征缴检查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13.用人单位如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14.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
15.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
第二章 具体政策
一、基本养老保险
1.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
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
4.用人单位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5.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6.职工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7.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8.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9.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谁来承担
10.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计息
11.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如何计发
1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13.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的条件
14.缴费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5.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待遇如何计发
16.病残津贴是如何领取和支付的
17.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如何调整
18.跨地区就业的个人如何领取养老金
19.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20.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保险基金如何转移
21.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人员如何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保险基金
22.如何确定跨地区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23.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24.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如何确定
25.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如何确定
26.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如何管理
27.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如何转移
28.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如何处理
29.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处理
……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四章 税收征管规定
第五章 减税降费政策
第六章 风险防控
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政策法规
附录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问题解答
附录2 部分省份社会保险费率热点问题
附录3 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
附录4 《税收征管规范2.O》中有关社会保险费的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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