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理论与实践双重困境下的跋涉与求索
一、选题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中外学者研究现状述评
三、本书主要研究方法
四、本书主要内容及学术创新
第一章 法的效力
第一节 法的形式效力与实质效力
一、法的形式效力
二、法的实质效力
三、法的效力之“两质态论”
第二节 法的存续力、拘束力及强制力
一、法的存续力
二、法的拘束力
三、法的强制力
四、法的“三效力说”
第三节 法的普遍性效力与个别性效力
一、法的效力与法律效力
二、法的普遍性效力
三、法的个别性效力
第二章 法哲学视域下的行政行为效力
第一节 行政行为效力的本质探寻
一、中国行政法术语之行政行为
二、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
三、行政行为效力的本质论析
四、行政行为效力的含义与特征
第二节 行政行为效力的来源
一、行政行为效力的直接来源
二、行政行为效力的间接来源
三、行政行为效力的根本来源
第三节 行政行为效力的基本范畴
一、行政行为的形式效力与实质效力
二、行政行为的存续力、拘束力及强制力
三、行政行为的内部效力与外部效力
四、行政行为的应然效力与实然效力
五、国家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社会行政行为的效力
第三章 现象与理论:符号学视角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
第一节 公定力理论在日本的形成、发展与演变
一、公定力思想在欧洲的萌芽
二、公定力理论在日本的最终形成
三、公定力理论在日本的发展与演变
第二节 公定力理论于法国的惨淡及德国之缺席
一、法国之行政行为“效力先定特权”理论
二、德国之行政行为“有效性”理论
三、公定力理论在法德两国遭到冷遇的原因
第三节 公定力理论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
一、大陆
二、台湾地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第四节 公定力现象产生、发展历史形态的类型化分析
一、基于国家公权力先验优越性推定的“事实上的效力”
二、基于宪法、行政诉讼法推定的法律效力
三、行政程序法明确规定或判例法确定的法律效力
第五节 公定力理论对公定力现象的解释和说明
一、科学理论、经验事实及客观事实
二、公定力理论据以产生的客观事实与经验事实
三、公定力理论之经验事实对客观事实的反映和揭示
第六节 汉语法学情境下的公定力:行政行为的形式效力
一、形式效力:汉语法学对公定力现象的反映和揭示
二、公定力与存续力、拘束力及强制力
三、公定力本质问题的重要意义
第七节 公定力理论之诸多重大缺陷
一、公定力理论与现代社会现实严重脱节
二、公定力理论严重违背社会符号学原理
三、公定力理论的实践指导功能严重缺失
四、公定力理论存在无法克服的致命缺陷
第八节 以形式效力理论取代公定力理论
一、公定力制度:具有正当性的客观存在
二、以“形式效力”术语指称“公定力”现象
三、形式效力理论对公定力理论的发展与超越
第四章 行政行为的形式效力
第一节 行政行为形式效力概述
一、形式效力术语的含义
二、形式效力的主要特征
三、形式效力与公定力
四、形式效力与存续力、拘束力及强制力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完全形式效力说”与“有限形式效力说”
一、行政行为无效与形式效力
二、“完全形式效力说”
三、“有限形式效力说”
第三节 行政行为形式效力产生的基础与法律程序
一、形式效力产生的时间和条件
二、形式效力产生的基础与根据
三、形式效力产生的法律程序
第四节 行政行为形式效力之价值目标、理论依据及制度功能
一、形式效力之价值目标
二、形式效力之理论依据
三、形式效力之制度功能
第五章 行政行为的实质效力
第一节 行政行为实质效力概述
一、实质效力术语的含义
二、实质效力的主要特征
三、实质效力与既判力
四、实质效力与存续力、拘束力及强制力
第二节 行政行为实质效力产生的基础与法律程序
一、实质效力产生的时间和条件
二、实质效力产生的基础与根据
三、实质效力产生的法律程序
第三节 行政行为实质效力之价值目标、理论依据及制度功能
一、实质效力之价值目标
二、实质效力之理论依据
三、实质效力之制度功能
第四节 影响行政行为实质效力的因素
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二、行政行为的正当性
三、行政行为的合目的性
四、行政行为的安定性
五、行政行为的技术性
第五节 行政行为实质合法性评价之法律程序
一、行政程序与行政行为实质合法性评价
二、立法程序与行政行为实质合法性评价
三、司法程序:行政行为实质合法性评价的应然性程序
第六节 行政行为实质合法性司法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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