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实体篇
第一章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概述
第一节 竞争起源和发展
一、竞争法起源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及修订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互联网竞争的经营者
一、经营者主体的扩充
二、其他经营者
三、互联网经营者的限缩
第三节 互联网平台经济
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
二、互联网平台经济类型
三、电子商务
第四节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与特征
一、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二、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征
三、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竞争
第二章 互联网竞争与竞争关系
第一节 竞争关系立法及类型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与竞争关系
二、直接和间接竞争关系
三、广义和狭义竞争关系
第二节 竞争关系的司法认定
一、竞争关系的认定
二、竞争关系的认定标准
三、竞争关系认定司法观点
第三节 不正当竞争的认定
一、不正当竞争认定范式变化
二、不正当竞争认定范式
三、竞争关系与竞争行为
四、竞争侵权主观故意
第四节 竞争性法益
一、竞争性法益认定路径
二、竞争性法益认定原则
三、竞争性法益的类型化
第五节 竞争关系司法裁判若干问题
一、司法裁判新变化
二、司法裁决存在的问题
三、司法裁判应考量的问题
第三章 互联网商业道德
第一节 商业道德立法
一、相关规定
二、商业道德
三、商业道德立法作用
第二节 商业道德司法裁判
一、商业道德裁判现状
二、商业道德评判标准
三、商业道德的特征
四、商业道德的举证
第三节 商业道德类型化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行业/商业惯例
三、行业自律认定
四、日常经验法则
五、损害等同侵权
六、司法创设规则
七、综合因素判定
第四节 商业道德判断方法
一、商业道德的判断
二、商业道德的行业伦理
三、商业道德与商业伦理
第四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
第一节 一般条款之规制
一、一般条款修订意义
二、《反法新司法解释》解读
三、一般条款司法裁判
四、一般条款与行政执法
第二节 一般条款司法适用
一、“海带配额”案
二、互联网领域适用标准
三、一般条款适用方式
四、“遵守法律”的理解
第三节 司法裁判规则
一、一般条款的谦抑性
二、一般条款惯常裁判思路
三、行为和结果双重标准
四、不受扭曲的竞争标准
五、一般条款与主观
第五章 “互联网专条”
第一节 “互联网专条”立法
一、立法模式
二、立法背景
三、《反法新司法解释》
第二节 “互联网专条”解读
一、利用技术手段的理解
二、影响用户选择
三、妨碍、破坏网络运行
四、强迫的解读
五、恶意的认定
第三节 “互联网专条”司法规制
一、“互联网专条”适用条件
二、“互联网专条”适用方法
三、举证责任
四、第三方插件法律适用
第四节 “互联网专条”兜底条款
一、兜底条款的作用
二、兜底条款司法适用
三、兜底条款立法缺陷
第五节 “互联网专条”的不足
一、立法的滞后性
二、屏蔽行为规制不足
三、定位不明确
四、字面含义不清
第六节 一般条款与“互联网专条”
一、司法适用现状
二、一般条款与“互联网专条”兜底条款
三、一般条款对“互联网专条”补充性
第六章 互联网技术中立
第一节 技术中立原则
一、技术中立原则的含义
二、技术中立的限定
第二节 技术中立的抗辩
一、抗辩的立法
二、抗辩的现状
三、抗辩举证及标准
四、抗辩的主体
第三节 技术中立案件类型
一、广告屏蔽
二、视频聚合软件侵权
三、操作系统刷机案
四、输入法跳转链接
五、干扰搜索引擎算法
六、App唤醒策略
七、AR探索类网游“外挂”
八、浏览器主页劫持流量
九、数据信息
十、组织虚假刷量
第四节 技术中立司法裁判
一、司法裁判观点
二、司法裁判的变化
三、屏蔽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技术提供者的主观
第五节 技术创新的判定标准
一、一方利益标准
二、效能标准
三、三位一体利益目标
四、消费者福利
五、创新与效率
第七章 互联网商业模式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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