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所讨论的国家与地区包括肯尼亚、莫桑比克、卢旺达、坦桑尼亚、索马里兰、乌干达和桑给巴尔(桑给巴尔保留了独立于坦桑尼亚大陆的土地法和土地管理体系,索马里兰也是自己宣称独立的地区,尽管国际社会未曾承认)。
本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有关改革的基本概念,将公平正义作为一个关键概念提出;阐述转型与传统两种方式;转型方式旨在通过改革,以确保土地法的社会正义,而传统方式却旨在继续以殖民方式全面推进土地法和土地管理。第二部分对1990年前后开始的所涉国家的土地法改革逐一进行了更为深入而严谨的探讨。这部分指出,这个地区的认知环境已经发生变化,人们重新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法律成为促使东非各国在国际社会的支持和压力下进行土地法改革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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