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管理失范是冤假错案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卷宗是证据信息的记录载体。但目前的卷宗仅涉及取证时的证据信息,没有包容证据的管理情况。信息技术改变了卷宗的存储方式。使得卷宗的电子化可以把传统卷宗中不能记载或不能有效利用的信息保存下来并加以利用。元数据作为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工具,能够对侦控机关的刑事卷证电子化管理信息加以实时监控,真实地反映出卷证的全程管理活动,以此实现侦控机关证据管理的规范化。然而,元数据还尚未在司法领域中得到重视和运用。本书重在挖掘元数据的诉讼功能,并在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可采性和完整性的要求下,思考如何利用元数据构建刑事卷证电子化管理体系,以强化证据活动的监督和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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