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对以往内蒙古草地畜牧业研究文献回顾归纳的基础上,结合作者四十多年在内蒙古自治区牧区所收集的调查数据,对牧区市场化进程下的社会变迁做了系统的研究。这些研究发现主要是:第一,具有公共用品属性的草地畜牧业,生产季节性与降水的非平衡性,导致畜牧业经济的非预期性。第二,草地产权制度变革致使放牧半径的缩短,降低了移动式放牧畜牧业的弹性。第三,草地畜牧业种(母)畜市场无法供给,所需要自我培育的市场失灵,致使牧户始终处于通过外来能量(购买饲草料),来保障繁育母畜的自发行动中,并用借贷来维持小牧经济的再生产。如持续干旱,会出现大量的负债。第四,牧户间传统的社会网络(社会资本)互助属性消亡,加剧对金融资本的高强度依赖。第五,草地畜牧业价值链分配的不公平,给食品安全、公共健康、环境生态、牧民生计和边境边疆稳定带来严峻挑战。本书认为,对于维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国家战略具有重要意义的草地畜牧业,国家应结合牧区乡村振兴战略,针对资本、技术和国家税收,制定一系列以提高牧民纯收入为中心的保护草地畜牧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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