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基于国内音乐美学学科有关音乐存在方式与音乐意义的成熟研究,针对音乐意义存在方式并围绕真理自行置入艺术作品问题展开研究,依据意义的人为赋予及其本真存在的双重特性,将音乐意义存在方式与真理如何置入艺术作品设定为核心问题。
音乐意义问题是音乐哲学与音乐关学学科的尖端前沿问题,近年来,随着相关研究的逐渐推进有所敞开,该文选择的两个核心问题,一定意义上说,正是抓住了问题的两端:将音乐意义本身的存在方式作为不可回避的理论始端,将真理自行置入艺术作品作为必须明确的理论终端。通过音响发生与意义生成、意向设入与意义显现、真理置入与意义敞开的讨论,通过音响行态作为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音乐作品作为音乐意义的存在方式、音乐意义作为真理的一种存在方式、意义是真理自行置入音乐作品的推论,提出音乐意义作为自行置入音乐作品的真理的结论。在相关意义显现与意义生成的研究之后,适时启动意义置入的研究,无论对学术问题的有机衔接,还是对学科论域的合理构建,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论文对海德格尔有关艺术哲学与诗学理论的阐述,并通过适度诠释将其运用到音乐哲学、音乐美学的研究过程之中,同样具有一定的学术扩充与学科增长意义。在方法策略上,该文采取双重方式,即以哲学方式观照美学问题,以关学方式观照艺术问题,并对音乐作品与感性经验进行相应的研究,其所取得的成效值得关注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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