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汽车引发的法律挑战,可以从民法、行政法和刑法三个维度提出应对方案。基于无人驾驶汽车在不同应用场景中所涉法律关系的不同,不宜“一刀切”地对其进行法律规制,而应在区分公用、商用和自用等不同应用场景基础上,对其责任险、赔偿基金、运营模式、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等作出不同的制度设计。本书针对当前无人驾驶汽车路权、车辆经营权、法律地位和责任主体不明等现状,认为应当从本源性角度,借助第一性原理分析方法,对无人驾驶汽车自身构成要件进行剖析,明确无人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对无人驾驶汽车保险、赔偿基金以及运营模式进行重构。同时,在提出电子法人理论的基础上,对无人驾驶汽车在民事方面涉及的交通事故侵权和网络信息侵权,行政方面涉及的准入标准、道路通行权、交通责任认定及行政处罚对象,刑事方面涉及的数据类犯罪和交通肇事类犯罪建构起合理应对方案和规则体系,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和理由,并进行具体条文设计,以期能探寻出适合我国国情并能面向世界的无人驾驶汽车法律规制路径,从而促使以无人驾驶为代表的智能科技产业步入可持续的良性发展轨道。
本书适合法学领域和科技领域的工作者及相关研究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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