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化管理4》:
三、北京文化企业境外投资经营的困境
(一)民营文化企业身份无认同
北京进行境外投资经营的大多是民营文化企业,民营文化企业的身份也更容易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但是包括北京政府机构在内的中国各级政府机构对于非政府行为、非中央媒体从事境外投资经营的文化企业缺乏身份认同。由于相关政府机构对于民营文化企业缺乏足够的认同,政府和民营文化企业缺乏合作,民营文化企业难以有机会来实施政府发起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另外,相关政策没有给民营文化企业出口权,民营文化企业必须通过具有出口权的“第三方”才能走出去投资和经营。此外,由于缺乏身份认同,境外投资经营的民营文化企业和国有文化企业之间的合作也缺乏政策支持。
(二)融资困难且资金补贴不足
融资渠道少、贷款手续繁杂、抵押形式不合理等因素造成北京境外投资经营的文化企业的融资困境。北京市文化企业的融资方式有政府资助、股权融资、招商融资、银行贷款等,但是大部分的投资活动依靠企业的自有资金。中国贷款的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略微复杂,这种高额的前期成本无疑会增加贷款申请门槛。在金融政策方面,当前的很多政策没有考虑文化企业的特殊性,仅仅允许房产抵押这种物质层面的抵押,而且国内贷款只能使用国内的资产进行抵押。抵押担保机制的不健全、不合理也加剧了境外投资经营的文化企业的融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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