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 论
1.1 研 究 背 景
1.1.1 林下经济产业规模的发展情况
大小兴安岭林区是我国*重要的森林生态功能。基于林区全面停伐、人口逐步减少、收缩型发展新阶段的特征,统筹推动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发展林下经济无疑是该林区在兼顾生态保护的情况下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方式之一。
近年来,我国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迅速(图1-1)。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林药种植与采集、森林食品种植与采集、陆生野生动物饲养、非木林产品加工等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均比上一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全国林下经济产值自2012年的3472.51亿元增加至2016年的7507.14亿元,年均增长21.26%。其中,2016年全国林下经济产值比2015年增加1486.38亿元,增长24.69%。
图1-1 全国林下经济产值变动趋势
近年来,黑龙江省传统的木材采运产值呈下降趋势,林下经济产业则发展迅速(图1-2)。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黑龙江省林药种植与采集、森林食品种植与采集、陆生野生动物饲养、非木林产品加工等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均比上一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16年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值达500.99亿元,比2015年增加42.21亿元,增长9.20%。与此同时,2016年黑龙江省木材采运产值仅为5.40亿元,比2015年下降1.68亿元,下降23.73%。
图1-2 黑龙江省木材采运和林下经济的产值变动趋势
1.1.2 关于林下经济的重要政策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我国林下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其中主要任务是: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推进示范基地建设,提高科技支撑水平,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林下经济发展水平。政策措施包括: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扶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2014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提出“支持在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率先启动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和“重点培育阜新皮革、辽源袜业、大小兴安岭蓝莓等能充分吸纳就业的产业”。
2013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提出“重点打造林菌、林果、林药、林业养殖、林业蔬菜、林业种植等6个林下经济支柱产业 建成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和多元化林产品市场,建立多元、稳定、安全的资源支撑和产品应用体系。培育一批以知名品牌为引领,以产业链为纽带,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大型林业企业集团,基本建成具有黑龙江特色的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竞争有力、优质高效的产业体系”。
2013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纲要的通知》,指出“重点打造东宁县、尚志市、嘉荫县和森工系统4个林业局黑木耳产业基地,构建以黑木耳为主导的森林食用菌产业集群;依托佳木斯、伊春、鹤岗、双鸭山和森工系统4个林业局发展坚果产业基地;以哈尔滨、伊春、大兴安岭、黑河等地和农垦系统2个管理局为重点,布局森林浆果产业项目。重点开发山野菜、山野果、特色浆果干、速食食用菌和坚果加工食品”。
2014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林区发展林下经济,加快转型发展。省森工总局 通过企业重组整合“黑森”林下产品品牌。
1.2 研究目的及方法
1.2.1 研究目的
以可持续生计理论为指导,研究大小兴安岭林区职工家庭的生计以及发展林下经济的情况,在林区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服务于职工家庭发展林下经济,提出支持林区发展林下经济的政策体系,为改善大小兴安岭林区职工家庭的生计状况提供参考依据。具体研究目的如下。
(1)把握大小兴安岭林区职工家庭生计状况的现实水平,对职工家庭的生计资本、生计策略和生计后果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探讨大小兴安岭林区职工家庭生计资本和生计策略的相互关系。
(2)通过统计数据和调查数据对大小兴安岭林区林下经济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进行阐述,分析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职工家庭和林下经济产品加工销售企业两个方面对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状况进行描述性分析和计量经济分析,探究职工家庭在发展林下经济的活动中影响其经济效益和效率的关键因素,提出林下经济产业升级的路径和相关保障措施。
(3)分析大小兴安岭林区发展林下经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从林区职工家庭的角度出发,研究职工家庭在生产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对各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意愿,以及对已获社会化服务的满意度,分析影响职工家庭对各项服务满意度的因素。
(4)构建既有利于林区生态保护,又有利于激励林区发展林下经济的扶持政策体系。
1.2.2 研究方法
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统计数据与调查数据相结合,力求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又强调其应用性,注重方法的可操作性。
(1)文献综述方法。首先对当前国内外林下经济和可持续生计等相关领域的文献进行梳理,进行必要的文献综述;其次在每一个专题进行实证研究之前进行必要的文献综述。
(2)典型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方法。本书将深入大小兴安岭林区的典型林业局进行典型调查,搜集各地发展林下经济的产业布局、生产经营模式以及扶持政策等相关资料。同时,在典型林业局随机抽取林区居民住户,进行问卷调查和数据采集。
(3)关键人物访谈方法。在大小兴安岭的每一个典型林业局,对国有森工企业的管理干部和林区居民住户进行一对一的访谈。
(4)案例调查方法。在典型林业局调查或收集发展林下经济的典型案例。
(5)定量分析方法。分别运用问卷调查数据和统计数据,针对研究专题的不同问题,建立正确的计量经济模型,进行科学的定量分析。
1.3 研究的地域范围及数据来源
1.3.1 研究的地域范围
大小兴安岭林区横跨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国家实施的《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21—2035年)》,大小兴安岭林区包含黑龙江省37个县(市、区),内蒙古自治区11个旗(市、区),包括县(市、旗、区)区域内的国有林区企业及所属林业局。林区总面积42.6万km2,总人口744万人。
1.3.2 研究的数据来源
本书中所用数据来源有二:一是统计数据,包括中国林业统计年鉴和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多种经营统计报表;二是调查数据,2014年7~8月,课题组赴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林区9个林业局对职工家庭进行入户问卷调查,并对林下产品加工企业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采用多阶段抽样方法,首先,采用典型抽样方法,在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林区抽取8个林下经济发展典型的林业局;然后根据各林业局林下经济发展情况,选择3~4个林下经济发展典型的林场;*后,在每个样本林场随机抽取10户林下经济发展典型的职工家庭作为样本户,共得到372个职工家庭样本户。在样本林业局同时选择2~3个林下经济产品加工企业,对其进行问卷调查,*后获得16个样本企业。职工家庭样本分布情况见表1-1,各样本林业局的基本情况见表1-2。
表1-1 调查样本分布情况
表1-2 2013年各林业局基本情况
1.3.3 职工家庭样本的基本情况
在国有林区职工家庭中(表1-3),96.8%的职工家庭的户主为男性,女性户主仅占3.2%。户主的年龄集中于41~50岁,占53.2%。户主受教育年限以初中和高中学历为主,占82.8%,仅有9.1%的户主拥有本科及以上的高等学历。在调查过程中,极少访问到30岁以下的年轻人,这可能是因为年轻人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感兴趣,而且年轻人一旦受教育年限较高或者掌握一技之长后,基本上都去外地务工。65.3%的林区职工家庭为三口之家。职工家庭年收入主要集中在10001~30000元,占49.2%。
表1-3 样本户主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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