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志设置指南与示例》:
1.物资供应部负责采购门窗及门窗制品、地材、建材、水暖器材、油漆化工材料、结构件、安全防护用品、临时设施用房、竹编板等材料。
2.项目经理部材料人员负责五金制品、施工工具、低值易耗品、橡胶及塑料制品、零星用料和其他材料采购,并有推荐合格分供方的权利和义务。
3.商品混凝土的采购供应,由项目经理部根据技术人员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标准选择供料单位,执行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经物资管理部对价格及有关内容审核后盖章,物资管理部、财会部各执一份,物资管理部审核付款事项后,经理部负责履行并按规定对外结算。
4.实行全额利费保全方式承包的项目经理部除钢材、木材、水泥以外的其他材料,在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前提下,本着优质、优惠的原则由现场材料人员自行采购。
材料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1.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接料,具体结算办法由公司经营部、物资管理部与甲方洽谈,材料结算按市造价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超出的差价由经理部按合同规定办理。
2.建立物资采购招标、采购合同评审制度
①具备招标条件的,经分管领导批准,由物资供应分公司负责组织,对项目一次采购单项材料款达100万元(含)以上的竹编板、门窗、建材、混凝土构件等主要材料进行招标采购。合同的签订由物资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会审。
②100万元以下的材料采购合同,由物资供应分公司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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