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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60345
  • 作      者:
    舒洪水,肖新喜,谭堃等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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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舒洪水,1972年生,江西余干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副主编,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西安分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反恐研究院院长助理,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等。2011年4月当选为第3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刑诉法学和犯罪学。先后主持并完成了国家社科规划项目,中国法学会、陕西省规划项目,教育厅,社科联共8项。近年来先后出版《危险犯研究》(专著)、《死刑适用的原理与实务》(合著)、《累犯制度适用》、《食品安全犯罪的罪与罚》(合著)、《刑法学》(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副主编,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死刑研究》(副主编)、《妨害公共秩序罪办案一本通》(副主编)、《毒品犯罪办案一本通》(副主编)等著作13部,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律科学》等学术刊物、报章上发表专业论文7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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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表面上看,对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实践探索已有时日,制度构建也日臻完善,但其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有奖举报并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甚至处于一种相对边缘化的状态:一方面,在举报人保护上没有周密的制度设计,举报人得不到有效保护;另一方面,举报奖励不够多,举报者顾虑重重。多数群众面对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往往习惯于简单地指责监管部门,而具体到对游荡在自己身边的假劣食品制售现象,却往往忍气吞声、听之任之,选择“沉默”。凡此种种,使得有奖举报制度只是“看起来很美”。因此,如何从制度设计上更加科学合理地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仍然是一个需要认真面对的重大课题。
  洪水主导的《西北政法大学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系列丛书之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研究》,对深化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理论研究,完善食品安全公共行政管理及有奖举报方面的程序机制,推动食品安全有奖制度立法的科学化精细化、使之不仅“好看”而且“好用”,必将大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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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西北政法大学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系列丛书之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研究》:
  第三,对奖励金额的规定较低。如《银川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执法机关查处后无涉案货物,但证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员50-500元奖励。金山区的奖励标准则规定:三级奖励标准为100元/件,二级奖励标准为200元/件,一级奖励标准为300元/件。
  虽然部分省市探索建立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但是,这部分省市的实践证明,实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能够充分调动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够调动群众参与到食品监督管理的进程中来。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鼓励公众参与公共管理,强化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手段。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发现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部分省市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在实践中已有一定的经验积累。在认真收集研究这些省市实施运作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奖励专项资金,明确奖励标准,以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及时发现食品安全违法活动,严厉处罚违法犯罪分子,这是我国近年来出台的第一部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行政性规章,无疑具有一定的权威性。2012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将“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作为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予以肯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中规定,各地区要按照有奖举报的有关要求,抓紧细化落实措施,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到国务院办公厅再到国务院,显示出高层对有奖举报制度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
  有奖举报制度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面向全国提出的一道规定,之后各地纷纷建立奖励制度,鼓励公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福建食品安全举报受理工作实行首接负责制,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要立即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并在案件查处结束后负责向举报人反馈结果。广东省明确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管理食品安全举报的具体职责,建立食品安全举报综合信息管理机制。吉林设立了专门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构。河北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设立本级食品安全举报中心,并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上海、浙江还统一了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同时,各地积极落实奖励资金。云南等地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食品安全举报专项资金;陕西、湖南分别设立500万元和3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广州市、石家庄市明确市财政分别安排举报奖励资金600万元和300万元。在奖励标准方面,广州市规定最低奖励500元;北京、广东、天津、浙江将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30万元;江苏、广西、海南、新疆等地还规定,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奖励额度上不封顶。各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建立,有效调动了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据笔者搜集统计,截止到2014年3月,我国31个省市相继出台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由各级人大(含常委会)和政府部门发布的直接以“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为标题的规范性文件就有74个;从中央到地方,内容涉及“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规范性文件则达到三百多个;而目前公之于众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文本也有79个。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通过新闻媒体等方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布,使得公众广泛知晓并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北京、河北、山东、云南、辽宁、河南、湖南、四川、陕西、宁夏等地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一大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并依据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了奖励。2011年辽宁全省共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3189起,已立案927起,奖金兑现146起。河北省已兑现最高单笔奖金10万元。在《海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公开施行的当日便接到了10起举报。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明显被调动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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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视角新梳理细对策实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研究的力作
绪论

第一章 风险社会与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导入
第一节 风险社会及其基本特征
一、风险社会理念的产生
一、风险社会的概念
三、风险社会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 风险社会下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方向
一、刑法规制的局限性
二、体系化防控的必要性
第三节 我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必要性
一、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兴起的原因
一、构建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科学依据
三、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作用

第二章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概述
第一节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概念及法律属性
一、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概念
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法律属性
第二节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特征
一、举报事项的特殊性
二、受理机关的特定性
三、被举报人的特殊性
四、举报所涉法益的重要性
第三节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分类
一、分类的必要性与原则
二、行政奖励的分类
三、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类型

第三章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基本原则的确定
一、行政奖励的基本原则
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基本原则的特殊性
第二节 公平原则
一、公平原则的概念及其内容
二、公平原则的贯彻
第三节 公开原则
一、公开原则的概念及其内容
二、公开原则的贯彻
第四节 法治原则
一、法治原则的概念及其内容
二、法治原则的贯彻
第五节 效益原则
一、效益原则的概念及其内容
……

第四章 我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域外经验
第五章 我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法律制度的构建
第六章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诉讼制度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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