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阅读的城市
到纽约那天没有想象中的小雨,走出JFK机场(肯尼迪国际机场)的时候我们满头大汗,推着一辆需要五美元的手推车,第一次看到了这里的蓝天。然后我就每天都看到它,这样无穷无尽的蓝天,就像小时候用过的纯蓝墨水,连白云的点缀都显得多余,无处不在的灰黑色鸽子会在闹市中突然扑腾着飞到这没有终点没有余味的蓝色中去,它们的翅膀下面则是这个说不清楚喧嚣还是孤独的超级城市。
纽约有八百万人,所以劳伦斯·布洛克那本著名的小说名为《八百万种死法》,他试图想象这座城市里每一个人的故事与结局,各种颜色的人们像各种颜色的鸽子一样地扑腾着来了又去,大部分人寂静得没有留下一点痕迹。黄色的我在今年最后的碧蓝夏日里加入了进去。
我在纽约认识的第一个地名是Flushing Meadows(法拉盛草地公园),《纽约客》文风的缔造者E·B·怀特写过,几百年来上面都漂浮着灰色雾气。台湾房东老太太一边开车一边指着那个传说中全世界最大的钢铁地球仪说,这是世博会留下的。那是1964年,战后的美国或者说纽约正如日中天,所以他们有最高的楼和最大的地球仪。而E·B·怀特在这里看到的世博会其实是在1939年,他在《未来的世界》中想象未来的客厅,有“宽幅地毯、人造康乃馨、电视播放机,连续播放别的什么地方什么人或什么事的影像、玻璃鸟、铬钢灯、陶制斑马、几个贴面书柜,装了无形的书、另一个书柜,绵延不断地吐出新闻小报的字条,还有新月状的丝绒小双人椅”。然而除了在《这就是纽约》的开篇那个对911几乎精确的预测,E·B·怀特对未来最笃定的想象大概还是“事事没有商量。你要么接受,要么拉倒”。
的确,事事没有商量。无处可逃的烈日。热风袭来的地铁口。曼哈顿里必须用UPTOWN和DOWNTOWN区分的方位。进一次超市不容分说塞给你的七八个塑料袋和纸袋。一包巨大的、感觉可以吃到永生永世的糖。八美元就可以打1000分钟的国际长途,却也有八十美元上门一次的人工,他可能只是给你的门把手拧紧一下螺丝。九美元吃12只大螃蟹,然而包扎一根吃螃蟹时刺伤的手指需要1000美元……统统要么接受,要么拉倒。最没有商量的是,在这烈火烹油般沸腾的城市中,那些若无其事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口的,不过都是些孤独的人。
有一天我去了East Harlem,哥大之前在官网首页上介绍了这里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因为奥巴马曾经住在那里,租金3100美元。这个几乎没有白种人的区域让我政治不正确地紧张,何况公交车上永远站着看上去比我更紧张的警察,别着鼓鼓囊囊的枪。我遇到体积庞大的黑人老太太努力地把自己塞进一个公交座位里,漂亮的黑人姑娘把一副真正的手铐戴在耳朵上,梳着不计其数的辫子长得很像乔丹的男青年大声地叫我Hi Sexy……
然而他们此时此刻的轻松被签注在这里,几个街口就是另外一个陌生世界,就像英文再好的华人也要固执地去一团混乱毫无美感的华人聚集区Flushing,固执地把Main Street翻译成缅街,吃那里6.5美元且不用小费的肥肠麻辣烫,肆无忌惮地打着伞以及大声说话。Main Street再往下走又属于印度人,我试图买点布做沙发套的时候千辛万苦找到这里。披着宝蓝色拖地纱丽的店主絮絮叨叨地打着一个漫长的电话不给我结账,等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我突然原谅了她,因为我们都在试图和这个与己无关的世界维持一点微弱联系。就像我在几个街口之前,看见一对在路边买杂货的华人严肃地讨论国内局势,听到了“时不我待”这样隆重而不可翻译的词语。而他们身后,是明显产于温州附近的劣质小商品,一只掉了漆的招财猫售价三块,在微风中对我招手。
爱伦·坡在1840年写下了The Man of the Crowd。那时候他刚举家从纽约迁到费城,这篇披着伦敦外衣的短篇小说被评论家们认为事实上是关于纽约的。篇首他引用了法国作家拉布吕耶尔那句“无法孤独的人是痛苦的”,小说的开头则说“它不允许自己被阅读”(It does not permit itself to be read)。在写完这篇小说的四年后,爱伦·坡搬回了纽约,他在这里失去妻子、酗酒、沉迷于鸦片以及精神错乱。在这座不允许自己被阅读的城市里,他不见得不痛苦,但是一定孤独,而我们这些在自由的召唤下来到这里的人,首先学会的不是享受自由,而是承受孤独。这件事是如此没有商量,你要么接受,要么拉倒。
不要对纽约失望
纽约正在摇摆不定地进入秋天,灼灼烈日下隐藏着会突然袭来的飒飒秋风。中央公园里每一棵我认识或者不认识的大树都是一种穷途末路的绝望的深绿色,它们很快就要开始变成每一部关于纽约的老电影中的样子,就像整座城市都被Instagram的滤镜调成了模模糊糊的暖黄。比如《当哈利遇上莎莉》里,梅格·瑞恩穿着复古高腰灰色西裤和黑色平跟鞋,踩在无穷无尽的黄色落叶中,和比利·克里斯托讨论那无穷无尽的话题:男人怎样思考女人,以及女人怎样思考男人。陈冲为纽约的秋天拍了一部同名电影,虽然里面有薇诺娜·瑞德和理查·基尔,很多人却坦白地评价,这部电影唯一美丽的地方,也不过是这纽约的秋天。史铁生写过,北京的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响,现在这风铃响到了纽约。
只是这样美丽的季节还是没能阻挡那些来路和去向统统不明的失望。已经在美国待了三十年的朋友有一天给我打了一个漫长的电话,在据说曼哈顿新开盘的大楼基本上都被中国人买下来的今天,他却正在打算卖掉那栋代表美国梦的房子离开这里,“这个国家要完了”。电话那头是轰隆隆的火车声,他尽可能提高音量,尽可能给我解释为什么这个国家快完了,涉及了民主党、共和党、爱国者法案以及二十世纪初的美国,他想象中的黄金年代。虽然他也明白,美国快完了这件事对一个刚从中国来的我来说是如此超出了想象力,他还是反反复复像背诵标准答案般讲述自己的失望,不知道是想说服我还是他自己。说到最后自己似乎都开始迷惑这失望的起点,逻辑退隐在结论之后,他只需要“失望”这两个字在中文里的音节。
又有一天,他给我打电话,急促地询问我“左边三点水右边上面一个山下面一个而的那个字到底怎么读”。我愣了一会儿突然意识到,在这个他生活了三十年的国家里,我大概是他唯一一个能想到询问“湍”到底怎么读的人,而我只来了这里一个月。我是一个终于出现的人,一个在这湍急的美国生活里可以和他慢吞吞讨论中文的人。然后我终于明白,他所有的失望都可以落脚于一个你拼命想读出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的发音。这个电话挂得很快,他大概很高兴自己终于在键盘上打出了这个用英文无法取代的美丽汉字,他看着这个字就看到了江南或者四川或者云南的潺潺小溪。
太多咬噬性的小失望侵蚀了这充满暖黄色憧憬的新生活,纽约或者美国用下划线黑色粗体再加重音符号反复提醒你,你不属于这里不属于这里,不管你到了一个月,还是三十年。纽约公共图书馆里展示的中文书皮上赫然写着“中国解放区文学书系”,就像在这华丽的大厅里开了一个荒谬的玩笑。在中文书最多的法拉盛图书馆里,我在翻烂了的郭敬明和盗墓笔记中间找到一本菲利普·罗斯的《我嫁给了共产党人》,彻底崭新,毫无疑问我是第一个借它的人。
有一天,我们在一个破败的中餐馆里吃饭,买了个咸肉粽子和一份叉烧肠粉,一共不到5美元,这是在纽约能想象的最廉价午餐。坐在对面的黑人几乎是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剥开粽子叶,仔细询问了我“粽子”的中文发音,然后说,在他们那里,有一种类似的食物。他叽里呱啦地描述了它:用豆子磨的粉做成的,外面包着叶子里面包着海鲜的,辣的,但是也是甜的,最后,它必然是fabulous(极好的)。我礼貌性地各种点头,礼貌性地问他从哪里来,他说出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单词,然后很体谅地加了一句“Africa”。大概早就习惯了说出自己国家后对方的茫然,在这个Google Maps可以查到每一栋高楼每一个门牌号的地方,他是一个仅仅能被含混地定位于Africa的人,我想,他一定是快迷路了。
菲茨杰拉德让《了不起的盖茨比》发生在纽约,大概是因为只有这个混乱城市担得起他对这个混乱世界所有的希望和失望。他还写过一篇My Lost City,当然是送给纽约,因为那座他记得有渡船在黎明时缓缓开出的城市已经永恒失落,而“我对纽约的那些巨大的梦想全都染上了污迹”。在这篇长文一个不起眼的地方,菲茨杰拉德说,“是纽约忘掉了我们,才使我们得以留在这里”。不要对纽约失望,它不过是忘记你甚至从未记得你,而你所有的失望,最终不过是指向自己,城市并没有充满失望,人生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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