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加”型生态工业园的发展》:
为保障农产品准入制度的顺利实施,应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体系。第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挂牌制。对实行农产品市场准人的市场、摊位和柜台,要悬挂由政府统一制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定点销售牌匾。第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和追溯制。实行市场准入的市场要建立并执行进货索证和检测制度,建立检验台账和档案,严把质量关。第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告示制。实行市场准入的市场,要对检测结果及时公布。第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制。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产地和市场经销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在抽检中药残超标的,严禁在指定市场、摊位和柜台销售。第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持证上岗制。要对负责重点市场及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检测人员进行统一的业务培训,统一检测方法与检测标准,实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制。第六,逐步推行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检测结果网上公布和联查制度。第七,积极推行市场准入“产销直挂”制。引导商家、企业加强与生产基地或生产者的衔接,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供求关系。商家、企业对供货单位的产地进行全面考核,与之直接签订“产销直挂”合同,将双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以法律形式予以确认。
4.加强宣传培训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氛围。把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农民增收以及人民身体健康紧密结合起来,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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