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与网络经济》:
1.信息化与网络经济的微观经济学
信息化与网络经济的经济学本质上是内生复杂性的经济学。
信息化指标体系的创新,首先要求信息化与网络经济的基础理论的创新。这种创新旨在使信息化与网络经济中的未观测经济(Non Observed Economy,NOE)得以充分显现。这要
求将信息化与工业化、网络经济与工业经济的不同之处,高度概括在范式一级的差别上进行辨析。
我国经济新常态,将在工业化基本实现,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的背景下展开。这一背景决定着,市场均衡从工业化常态向信息化常态的演化,将成为新常态中一个需要特别考虑的新元素。由信息革命催生的多样性(variety)的常态化,是产生这一新动向的原动力。将多样性上升到均衡范式高度加以总结,观察信息化对工业经济均衡与最优的影响,对于构建信息化与网络经济的微观均衡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假定单一品种的工业经济对应同质性的完全竞争均衡本文的“完全竞争”采用的是张伯仑的“完全竞争”概念,它的需求曲线DD′是向下的。而水平需求曲线意义上的完全竞争,张伯仑称之为“纯粹竞争”,以区别于“完全竞争”。在《信息化与网络经济》中,纯粹竞争与同质的完全竞争的关系,相当于极限值与数列的关系,DD′无限逼近水平值,永远达不到极限值,但可视为等于极限值。同质完全竞争与异质完全竞争的关系,是D-S模型中同质组与异质组之间的关系。;差异化多品种的信息经济对应多样性的垄断竞争均衡,即异质的完全竞争均衡;在D-S模型(Dixit Stiglitz,1977)基础上,以品种(variety,计为N)代表多样性,作为均衡的内生维度,嵌入传统的数量-价格均衡架构中,构成品种-数量-价格三维均衡范式。其中,以数量-价格二维构成的同质性市场代表工业化部门,以品种-价格二维构成的多样性市场代表信息化部门,二者共同构成以数量-品种二维均衡为基础的工业化-信息化两部门模型。
在工业化-信息化两部门经济中,工业化常态下的均衡价格与信息化常态下的均衡价格,存在一个由多样性的常态化形成的、等于平均成本与边际成本之差的落差。这个价差的量值等于对创新的“补贴”(罗默,1990),对应支撑创新驱动的固定成本(或“沉淀成本”)。经济转型升级的微观实质,应被视为通过创新驱动使多样性(如质量提高、个性化、增加附加值等)从成本不经济变为成本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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