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霞,山东省税务干部学校高级讲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1996年7月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税收专业,2006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先后在《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山东财会》等发表论文5篇,专著《增值税消费税实务》在中国税务学会组织的第六次全国税收学术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佳作奖。具有20年从事税收教学经验,主要讲授营改增纳税人转轨培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培训、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政策解读及实务操作、税务检查、税收与会计差异、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解读、发票管理办法操作实务等财税专业课程。授课风格:逻辑严谨、脉络清晰、语言通俗、重点突出,注重操作性与实用性。具有丰富实务操作经验,在多家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常年税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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