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公务接待制度
公务接待制度
第一条 为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规范员工礼仪行为,展示公司的企业管理风范,有次序、有步骤地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使此项工作顺利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范围
(1)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公司了解情况或检查指导工作。
(2)外部企业或个人前来参观、学习、考察。
(3)办理具体事务。
第三条 本公司接待事务统一由行政部公关事务人员负责,前台接待人员负责协助。
第四条 接待方式
(1)团体接待:凡参观人数能在会客室容纳的,均以茶点招待,否则一律免于接待,至于陪同人员则由行政部协调有关部门决定。
(2)贵宾接待:按公司通知,以咖啡、糕点、冷饮或其他方式接待,并由公司高级人员陪同。
(3)普通接待:以茶点招待,由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派人陪同。
(4)临时接待:同普通接待。
第五条 接待审批
(1)贵宾及团体接待:由公司行政总监核准并于参观前3日将接待通知单填送各部门,以凭此办理接待,如事出至急,先以电话通知后补通知单。
(2)普通接待:由各部门经理核准,并于参观前1日将接待通知单填送相关部门,以利于接待,但参观涉及两个部门以上者,应比照“团体接待”办理。
(3)临时接待: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并于参观前1小时以电话通知相关部门办理接待,如参观涉及两个部门以上者,应商请行政部协调办理。
第六条 公司对国内外来宾的接待工作除由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亲自接待以外,其余由行政部公关人员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安排接待工作。
第七条 外事接待工作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统一部署安排办理。
第八条 外事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认真负责、热情周到、不卑不亢、言行得体、严守机密。
第九条 外宾来访时,接待人员要准确掌握宾客或领导乘坐的交通工具和抵离的时间,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接送准备。
第十条 外宾来访时,接待者要根据来访者的目的、规格及兴趣、意愿等选择、安排参观项目,确定活动内容,拟订接待方案,报请主管批准。
第十一条 企业应根据批准的接待方案,认真做好政务接洽和业务洽谈。洽谈时如遇有非权限内的事情,要向主管请示,来不及逐级请示时可直接请示总经理。
第十二条 安排外宾用餐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陪同人员不超过两名;安排娱乐活动时,陪同人员亦应适当控制,坚决杜绝高消费、大吃大喝的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 在接待来宾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四条 接待费的使用遵循勤俭节约,效能优先的原则,能免则免,能省则省。所有员工一律不准使用公款大吃大喝。
第十五条 接待费的使用严禁超支(超出预算总额)。
第十六条 接待费的使用只限于招待来宾用餐、娱乐、购买礼物,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 接待来宾能在公司食堂用餐不许出外就餐。中午一般不得喝白酒。
第十八条 用餐完毕原则上不允许到营业性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消费。确需要如此由批准人批准后方可施行。
第十九条 接待人员在招待任务完成之后须及时(24小时之内)凭请款单和接待费用的正式发票(必须由批准人和经手人背签)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收据和白条一律拒绝报销。
第二十条 接待费审批权限
(1)使用接待费金额500元(含)以下的由行政部经理批准。
(2)500~2000元(含)由行政总监批准。
(3)2000~5000元(含)由总经理批准。
(4)5000元以上由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接待人员原则上应事先填写接待请款单,报批准人批准后方可施行。特殊情况必须向批准人提前口头说明,获准后方可施行,事后必须补办手续,否则财务部予以拒绝报销。
第二十二条 非经批准人特批,接待人员事先一律不得到财务部借支。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经理负责对接待费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督,如发生严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总经理直接报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与财务部共同制定,经总经理签批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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