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共产品的外溢性和完整角度来看,一些地方公共产品应由多级、多地政府共同出资,既可实现使公共产品的使用价值达到最大化(例如完整的高速公路网),又可以实现使用效益与成本分担的对称性(例如环境治理中,河流上下游政府共同协商)。我国也存在一些由多级、多地政府联合组建的股份制融资平台,例如京沪高铁公司就是由原铁道部与高铁经过的各省政府合资组建的公司。
在此,我们以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湖北联发投)为例。该公司是在湖北省政府主导下,武汉城市圈9个城市均有出资,于2008年9月成立,用于支持武汉城市圈跨区域项目的投融资平台,也是国内首个区域性政企联合投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2亿元,其中湖北省国资委代表湖北省政府出资13亿元,占公司股权比例的40.64%;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占公司股权比例的9.38%,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黄石、孝感、黄冈、咸宁、仙桃、潜江、天门各市国资委各出资5000万元,各占公司股权比例的1.56%,共占12.48%。此外,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三江航天工业集团公司、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湖北省烟草公司、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大在鄂央企每家出资2亿元,各占公司股权比例的6.25%,共占37.5%。
公司成立后,湖北省政府将价值160亿元的武汉外环高速和武汉城市圈7条城际快速通道的政府资产经营权划转到公司名下,并以其为出资人,陆续展开大东湖生态水网、武汉新港、花山新城等大型社会综改区重大项目的建设融资。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现更名为“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不同于传统城投公司一般是国有独资,湖北联发投是一家多级政府和企业担任出资主体的股份公司。它的十六个股东中,有六个是央企,其中包括上市公司。湖北省政府希望通过组建这一政府引导的市场化投资公司,搭建融资平台,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注入,既满足武汉城市圈重大建设项目资本金的需求,同时也能给公司股东创造良好的回报。
我国于2005年6月颁布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对国内的产业投资基金做出了明确规定。产业投资基金包括三种类型,即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重组投资基金和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近年来,产业投资基金成为地方政府融资模式的主要创新之一。2005年11月,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由天津市筹办设立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2006年12月在天津设立,获批总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首期基金规模为60亿元人民币,这是我国首只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具有以下主要特点:投资对象主要为非上市企业,投资期限通常为3-7年,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投资的目的是基于企业的潜在价值,通过投资推动企业发展,并在合适的时机通过各类退出方式实现资本增值收益。产业投资基金的特点使之成为适合地方政府融资的工具之一。产业投资基金具有规模大,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很适合基础设施投资要求。并且产业基金的投资不以控制股权为目的,较少参与企业管理,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基础设施敏感的控制权问题。此外,由于产业基金是股权融资,没有硬性的利息负担,投资者的回报与项目的赢利程度相关联,因而降低了基础设施的融资成本。
2015年各级政府掀起设立投资基金的高潮,在财政收入增速大幅下滑时,地方政府试图引入社会资本,通过杠杆放大财政资金的作用(如表2.1所示)。但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向分散、运作不规范、指导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也集中暴露。2015年11月12日,财政部发布《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要求,政府投资基金募资、投资、投后管理、清算、退出等通过市场化运作。2016年2月17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实践运作进行规范。意见指出,政府投资基金限定于具有一定竞争性、存在市场失灵、外溢性明显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比如支持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等。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