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后评估是有关评估主体根据一定的标准,采用一定方式对立法实施的效果、总体质量和基本价值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法律法规修改的重要依据。评估指标体系是评估主体进行立法内容和实施效果评估的标尺,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客观性决定了评估结果的科学性与全面性,它是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依据,是全部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指向标。
本书为天津市人大委托就《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的成果,系针对天津市地方性立法首次开展的立法后评估项目。内容包括:《条例》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评估综述、《条例》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条例》立法质量评估、《条例》实施效果评估、《条例》特色制度评估。
第1章立法后评估综述
1.1评估的目的和意义
1.2评估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2.1评估的指导思想
1.2.2评估的基本原则
1.3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评估的指标体系
1.4评估的实施步骤和方法
1.4.1评估的实施步骤
1.4.2评估的方法
1.5评估过程涉及的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
1.5.1上位法规定
1.5.2主要同位法、相邻位阶法律
1.6评估的保障
第2章《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简介
2.1《条例》的出台背景、目的与意义
2.1.1《条例》出台的背景
2.1.2《条例》出台的目的与意义
2.2《条例》的规范结构
2.3《条例》的制度设计
2.3.1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2.3.2建设工程验收制度
2.3.3建设工程保修制度
2.3.4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制度
2.4与《条例》配套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第3章《条例》的立法质量评估
3.1《条例》立法形式评估
3.1.1《条例》立法主体合法性评估
3.1.2《条例》立法程序合法性评估
3.1.3《条例》立法体例合理性评估
3.1.4《条例》立法技术合理性评估
3.2《条例》立法内容评估
3.2.1对《条例》实体权利义务评估
3.2.2对《条例》程序权利义务评估
第4章《条例》的实施效果评估
4.1执法评估
4.1.1执法的积极性
4.1.2执法的正当性
4.1.3执法的可行性
4.1.4《条例》的实现性
4.2守法评估
4.2.1主动守法效果
4.2.2被动守法效果
第5章《条例》的特色制度评估
5.1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制度
5.1.1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度概述
5.1.2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度的立法质量评估
5.1.3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度的实施效果评估
5.2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5.2.1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概述
5.2.2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相关条款的立法质量
5.2.3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相关条款的实施效果
5.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5.3.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概述
5.3.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法律背景
5.3.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立法内容
5.3.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实施效果
5.4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制度
5.4.1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制度概述
5.4.2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制度的立法质量评估
5.4.3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制度的实施效果
第6章结论
6.1 《条例》立法质量总体评价
6.1.1 《条例》立法形式总体评价
6.1.2 《条例》立法内容总体评价
6.2 《条例》实施效果总体评价
6.2.1 《条例》执法效果总体评价
6.2.2 《条例》守法效果总体评价
附件一: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附件二:实施效果调查问卷
附件三:调查问卷数据表
附件四:访谈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