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番整理,正文为张祥河具奏(包括列衔)折件。他人具奏而与张祥河有关者,统归为附录。全部文字,皆依原件图片录入。
《中国近现代稀见史料丛刊(第二辑):张祥河奏折》前五部分,依档案来源厘定。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道光、咸丰朝奏折,有朱批奏折、灾赈档和录副奏折三类,是《中国近现代稀见史料丛刊(第二辑):张祥河奏折》正文的主体,列为前三部分,不再标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字样。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和《宫中档咸丰朝奏折》(复制本),标为“台北资料”,列为第四部分。美国国会图书馆藏《张祥河奏稿》稿本,标为“《张祥河奏稿》”,列为第五部分。附录列为第六部分,并于每条后标出档案来源。
奏折的题名,依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台北“故宫博物院”业已拟就者。《张祥河奏稿》中,部分奏稿无题名,由整理者代拟之。
朱批奏折与录副奏折内容重复的,依朱批奏折录入。录副奏折与《张祥河奏稿》内容重复的,依录副奏折录入。
《中国近现代稀见史料丛刊(第二辑):张祥河奏折》六部分中,均各依具奏日期先后排列。无具奏日期的,依奉朱批日期。所有奏折连续编号。附片、清单等附件,亦单独编号。
粮价、麦收分数,耗羡银数,钱粮完欠分数等清单附件,因当时附于主件之后,多略去具奏日期。北京、台北所藏录副奏折中,常见有朱批日期而缺朱批内容的,当时供事者已预留了空格,今皆仍其旧。
《中国近现代稀见史料丛刊(第二辑):张祥河奏折》正文用五宋字体。朱批、奉朱批内容,以小五号字附于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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