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2年1642年到来时,36岁的阿姆斯特丹居民伦勃朗·哈尔门松·范赖恩,正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当然那一年,欧洲大陆北面,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也就是荷兰共和国——的所有人民,心情都不错。自从北方七省1581年宣布独立,脱离西班牙统治,自称荷兰以来,已过了六十年。西班牙人屡屡伸魔爪来滋扰尼德兰,这不三年前,1639年,西班牙舰队还企图占尼德兰便宜,被特龙普海军上将带着荷兰舰队打回去了。跟尼德兰隔一条海峡相亲相爱的英国人相信,西班牙人这回该死心了,再不敢染指尼德兰人的独立生活了。而一年前,1641年,荷兰代替葡萄牙,接管马六甲海峡,把东南亚的香料生意垄断一半。在雅加达作威作福时,荷兰人民心花怒放:他们不只能自保和平独立,还能伸手占别国的便宜了。
当然,尼德兰那边诸省——也就是佛兰德斯——还是和西班牙眉来眼去,但荷兰人自己过得幸福,来不及顾及佛兰德斯人的心情了。
很多年后,1600--1670年被历史学家截取出来,称为荷兰的黄金时代,而1642年,恰是黄金时代的塔尖儿。
宁为太平犬,莫当乱世人,国家安泰,伦勃朗‘哈尔门松’范赖恩——还是叫他伦勃朗好了——心情也好,而且远好过贩夫走卒之属。他是个画画的,兼刻版画,此二物都非生活必需品,无法雪中送炭,却可锦上添花,所以格外看年份。时世再动荡,面包商永远不愁生意,但画家、厨子、妓女、变魔术的,却得依赖好年景。
而且,伦勃朗高兴的,还不只是太平盛世这一桩。
1642年,城市的荷兰居民,可能享受着当时全世界规划最美妙的城市生活。其他大洲的人民还在走沙与黏土铺就的路,荷兰却已快将砖石公共道路普及完毕。谨守戒律的加尔文传教士叫嚣此举过于奢侈,但人民觉得走路脚舒服、鞋干净,自得其乐。典型的荷兰城市马路,乃是两排房屋之间,一条运河用来行船,粗砖石路走马车,紧密小砖块路走人,富人区的运河边且有榆树和菩提树,以资观赏。
路边依然有木板房,但红砖房已是主流。荷兰人不爱住高层,所以房子总是宽度大于高度;人民都爱独立房屋,彼此隔开,故在阿姆斯特丹,许多房屋鳞次栉比;细看这些房屋,就会发现中间只隔了几厘米,但几厘米的间距,也足够证明“咱是独立房屋”!三四层房屋较多,五到七层的房屋则足以炫耀财富。
天气湿润,运河水气重,所以外墙涂一层沥青。为了怕房子看起来灰暗难看,侧面总是涂有明亮的粗陶土,木制的窗门上涂抹绿色、白色、红色、棕色的油漆,所以远远看去,荷兰市区的房屋五光十色。
伦勃朗的幸福之处在于:1642年,他住在阿姆斯特丹的约丹布利街,荷兰首都的富人区。三年前刚造的砖房,两层,宏伟明丽,价值一万三千荷兰盾。一个荷兰市民乍去看,会以为是富商豪宅。普通荷兰人家里粗糙荒芜,得靠实木家具和一些劣质绘画来掩饰墙壁的窘况,而伦勃朗家,虽然客厅略为幽暗,还常被颜料味和铜版腐蚀剂的酸味笼罩,却布满了花瓶、剑、头盔、画作、地球仪、雕像,以及亚洲远航船上得来的日式盔甲、酒杯。不识者看去,会以为他是个年轻、富有又孤僻的古董收藏家。
1642年,现代医学在全世界范围都还不尴不尬,大家对医生的信赖并不比巫师高多少。往前推十年,人体解剖在荷兰还是件大事:市井人民谈之色变,边喝啤酒边觉得那是作孽;传教士为此大摇其头,口口声声觉得违背上帝的意志。难产和夭折就像掷硬币般看运气,每个女人生孩子,都像过一次鬼门关。
孩子出生时,大人在家门口挂块牌子,饰以齿边红色绸带;若生女孩,则在小牌中间贴方白纸。但若孩子生下便夭折,便以黑色绸带代替红绸。
1642年之前,伦勃朗已经挂过许多次黑绸:七年前,他和妻子萨斯基亚的第一个孩子朗巴图斯,生下来两个月便夭亡;四年前,他们的女儿科内莉亚生下三周后便死去;两年前,他们又有了个女儿,还叫科内莉亚,没到一个月也死了。就在前一年,1641年,他们又有了个儿子,起名提图斯。他们提心吊胆地看着这孩子熬过了年,虽然不甚健康,但似乎是熬过来了。
——这是伦勃朗第+幸福所在:他终于有了个看似健康的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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