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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性审判史:一部人类文明史:four thousand years of judging des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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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5145070
  • 作      者:
    (美)埃里克·伯科威茨著
  • 出 版 社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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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 再也没有什么比这些性审判的案子更震撼人心,再也没有什么比这些性审判的尺度变化更震撼人类文明史!
  ★ 这是一部既有趣又颇具启发意义的优秀著作,它为我们呈现了二十世纪之前的各种性道德标准。
  ★ 埃里克·伯科威茨所著的这部精彩作品,恰到好处地提示了大家:为什么那些粗暴而又滑稽的道德标准,会在某个时代中频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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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埃里克·伯科威茨(EricBerkowitz),毕业于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新闻专业,后供职于美联社,并在《洛杉矶时报》、《洛杉矶周刊》上发表过文章。还曾担任过西海岸一的法律刊物——《洛杉矶新闻日报》的法律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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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性审判是一部人类文明史》为美国著名作家埃里克·伯科威茨所著的一部讲述人类历史上各种性法律案件的社科类大众读物。《性审判史》以一些著名的性审判案件为引导,向读者展现了整个西方文明发展过程中最为真实的一面,同时亦清晰地呈现了西方法律的发展轨迹。那些看似难以理解的审判结果,实则与当时的政治、文化乃至人的意识形态紧密相连,反映着各个国家在各个不同时期中的真实社会形态和生活现状,反映着一种文明的进化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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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 这是一部既有趣又颇具启发意义的优秀著作,它为我们呈现了二十世纪之前的各种性道德标准。
    ——理查德·波斯纳,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前美国联邦较高法院审判员
  
  ★ 埃里克·伯科威茨所著的这部精彩作品,恰到好处地提示了大家:为什么那些粗暴而又滑稽的道德标准,会在某个时代中频繁发生。
    ——萨达卡特·卡德里,《审判为什么不公正》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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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性审判史:一部人类文明史》:
  在拥挤的伦敦,不该要的孩子这一问题最为严重。1500年到1700年间,随着人们从农村一波又一波地拥入,伦敦的城市人口差不多增加了十倍,高达五十五万。城市没有设施照顾穷人,现有设施已经因过度使用和资金不足而不堪重负。布赖德和圣托马斯两家医院的院长设立自己的法庭,决定谁应该得到帮助,谁应该被惩罚,哪些问题则应该交由别人处理。医院法庭同时施行道德惩罚和慈善救助。比如玛丽·李这样的“妓女”,她在得到救助前先被命令接受鞭打:李被送到医院之前怀着已婚的安东尼-席皮的孩子。后来婴儿夭折了,因而没有必要处理婴儿的赡养问题;如果他活下来,那么医院就得把账单交给席皮。
  为了确定私生子的父亲,伦敦医院法庭并不纠缠于正确的结果,只要有钱的某人负责给孩子买单。因此在没有证据确定父亲是谁的情况下,怀孕的女人有权确定。1569年,布赖德医院有一个案子:爱丽丝·布鲁斯特声称她的主人威廉·塞维尔“让她怀孕并答应和她结婚,他在店里和其他地方多次占有她”。塞维尔立即被带到布赖德医院法庭,他在法庭拒不承认。后来布鲁斯特被允许找来证人,证人们作证说塞维尔给布鲁斯特钱,让她别起诉。面对这个证词,塞维尔承认了布鲁斯特的说法,医院不必再承担相关费用。
  没有占女仆便宜的男主人们也经常会被命令支付女仆婴儿的费用,理由是他们应该更好地管理家里和店面。此外,如果医院获悉可能出现生产私生子的情况时,他们也会采取防范性措施。比如,有个裁缝就被责罚了,因为裁缝外出时仆人们被发现在他的床上嬉戏。
  对于贫穷的乡村女孩和女人来说,不该有的怀孕预示着走上流浪之路。在大城镇,她们有可能获得一个非“妓女”的新身份。逃避教会法庭审理的惩罚是被逐出教会,但是这并不比留下来面对诉讼要好多少。没有钱和社会地位,这些未婚母亲的生活充满恐惧,除非她们能找到某个安身之处。对婴儿来说,情况更糟,许多婴儿在绝望母亲逃亡的路上被杀或遗弃。
  英格兰法律禁止任何人收留逃跑的怀孕母亲。有些人出于同情或家庭关系会提供庇护,但是许多人这么做是为了得到钱或希望获得回报。1592年的一个案件讲述了一个男子给一个女士提供庇护,因为他认为她是“温切斯特侯爵的亲戚,也和陛下伊丽莎白一世有点关系”。另一个男子没有这样的野心,他只希望婴儿的父亲将来“可以回报他一下”。收留单身怀孕女人是违法行为,心怀不轨的邻居通常会迫不及待地告发,虽然不能从中谋利,但是能看到邻居被当众责罚也让他们开心。等到这些诉讼被法庭受理,女孩们通常又逃跑了,或是跑到城里,或是躲进好心邻居的谷仓或者柴屋里。
  教会法庭也专门审理诽谤案。侮骂和恶意的流言蜚语在16世纪和17世纪比起今天来更加普遍——区别是它们当年被更严肃地对待。如果不做任何回应的话,某人是婊子、男妓或王八蛋(只是从三百种骂人话中举例子而已)之类的随口指责可能真地会损伤此人在社会上的性“名誉”。最常见的诽谤“婊子”暗指一个女人在性方面有胡乱的行为,不管她是不是以性谋财。有通奸行为或私生子的女人是婊子,甚至与自己丈夫有“不正确”性行为的女人可能也是婊子。
  1513年,喜欢搬弄是非的爱格妮丝·亚斯本哈杰指责爱玛塔·维泰克“跟丈夫在一起时像个婊子”,还说她看见维泰克在猪圈里“坐在她丈夫肚子上,她自己也露着肚子”。维泰克别无他法只能走上法庭,试图证明指控她的人错了。如果她打赢官司,那么她可以高兴地强迫亚斯本哈杰当众下跪,乞求自己的原谅。如果她输了,那么她很有可能被起诉伤风败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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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第一章 引导欲望:最早的性法律
第二章 (大多数)男人的荣誉:古希腊的案例
第三章 帝王寝宫:古罗马的性与国
第四章 中世纪:被定罪的人
第五章 现代性观念始现端倪:近代早期,1500年-1700年
第六章 新世界的性机会
第七章 18世纪:启示与革命
第八章 19世纪:对人性的考验
附录:引文与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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