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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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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人权知识警察读本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6710239
  • 作      者:
    杨松才,肖世杰主编
  • 出 版 社 :
    湖南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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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松才,男,湖南邵阳人,1962年生,教授,法学博士,教育部人权研究与教育基地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意大利帕多瓦大学“人权、社会与多层次治理”博士点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大学、英国卡迪夫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访问学者。主要学术成果有:《人权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规划教材,副主编)、《国际贸易中的劳工权利保障研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若干问题研究》(主编)、《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若干问题研究》(主编)等,主持“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维护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事司法公正若干问题研究”(国际合作课题)等。
  
  肖世杰,男,湖南新化人,1972年生,法学博士,博士后,教育部人权研究与教育基地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主持教育部重大研究课题等***和省部级课题10余项,在《法学研究》《法学家》《现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和合著5本,科研成果10余次获得中共中央党校、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广东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嘉奖。在全国各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讲授人权与法律知识30余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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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以我国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及其在人权保障过程中所应当发挥的作用为主线编写。具体包括:警察权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关系;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与保障;刑事立案与刑事侦查过程中的人权保障;刑事强制措施与人权保障、警察行政执法与人权保障、公安监所与人权保障、警察武力使用与人权保障;警察执法与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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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人权知识读本丛书:人权知识警察读本》:
  一、犯罪嫌疑人的概念、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特点与权利保障的意义
  (一)犯罪嫌疑人的概念
  “犯罪嫌疑人”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称谓。由于我国立法机关并未在立法中对“犯罪嫌疑人”作出解释和说明,最高司法机关也未曾就此作出过司法解释,因而不少人对“犯罪嫌疑人”一词存在误解。犯罪嫌疑人是指刑事案件立案之后,被正式向审判机关提起控诉之前的当事人。
  回溯历史,“犯罪嫌疑人”是从原《刑事诉讼法》中的“被告人”一词中分离出来的。我国1979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一般将受刑事追诉者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统称为“被告人”。1996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考虑到我国即将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人建议对受刑事追诉者在不同诉讼阶段上的称谓作出区分。2012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沿袭了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其法理依据如下:
  (1)被提起犯罪指控是确定“被告人”的前提。只有当对某人提出起诉,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受追诉者才具有“被告人”的身份和地位,没有控诉也就无所谓“被告人”。
  (2)从“犯罪嫌疑人”到“被告人”反映了被追诉者法律地位的变化。一方面,在立案侦查阶段,被追诉者之所以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是由于侦查机关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和线索,有根据怀疑被迫诉者犯有某种罪行;另一方面,侦查机关进行各项调查活动、收集各种证据,说明侦查机关所掌握的罪证尚不足达到正式起诉的要求。因此,在立案侦查阶段,被追诉者是名副其实的犯罪嫌疑人。当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就是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确定案件是否具备起诉的条件。在这一阶段,受追诉者能否被确定为“被告人”,要视审查起诉的结果而定。只有案件具备了起诉的条件,检察机关才会正式提起公诉,从而受追诉者才会由“嫌疑人”转变为“被告人”。由此可见,在检察机关正式起诉之前,受追诉者实际上仍处于“嫌疑人”的地位。将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后分别称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并不只是一种称谓上的区别,它实际上标志着受刑事追诉者诉讼地位的重大变化。正是由于诉讼地位的变化,才导致了受追诉者在正式提起公诉前后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承担的诉讼义务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不加区分地将被追诉者一律称为“被告人”是不科学的。由于这些原因,立法部门最终采纳了上述建议。这样,“犯罪嫌疑人”实际上是指在立案侦查直至人民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前的受刑事追诉者;人民检察院正式提起诉讼后直至人民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的受刑事追诉者则属于“被告人”的范畴。可见,“犯罪嫌疑人”一词有其特定的法律内涵,犯罪嫌疑人固然是被怀疑有犯罪行为的人,但被怀疑有犯罪行为的人并不一定是犯罪嫌疑人,如在作案现场被抓获的现行犯以及未被最终判定有罪的被告人可以说均被怀疑有罪,但他们并不是犯罪嫌疑人。因此,犯罪嫌疑人是指刑事案件立案之后,被正式向审判机关提起控诉之前的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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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警察权与人权
第一节 警察权概述
第二节 人权的一般理论
第三节 警察权与人权保障

第二章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与人权保障
第一节 犯罪嫌疑人权利概述
第二节 犯罪嫌疑人权利内容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原则

第三章 刑事立案、刑事侦查与人权保障
第一节 刑事立案与刑事侦查概述
第二节 刑事立案与人权保障
第三节 刑事侦查与人权保障

第四章 刑事强制措施与人权保障
第一节 刑事强制措施概述
第二节 拘传与人权保障
第三节 取保候审与人权保障
第四节 监视居住与人权保障
第五节 拘留与人权保障
第六节 逮捕与人权保障

第五章 警察行政执法与人权保障
第一节 警察行政执法概述
第二节 警察行政强制与人权保障
第三节 治安紧急处置与人权保障
第四节 治安行政处罚与人权保障
第五节 行政救济与人权保障

第六章 公安监所与人权保障
第一节 公安监所与人权保障概述
第二节 被监管人员权利内容
第三节 被监管人员权利保障

第七章 警察武力使用与人权保障
第一节 警察武力的概念及其权力属性
第二节 警察武力使用权与人权的冲突与调适
第三节 我国警察武力使用的共同要件
第四节 我国警察武力使用的原则
第五节 徒手武力与警械使用
第六节 武器使用

第八章 警察执法与国家赔偿
第一节 国家赔偿制度概述
第二节 警察行政赔偿的范围与程序
第三节 警察刑事赔偿范围与程序
第四节 国家追偿与警察个人责任

参考文献
后记
总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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