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法规制》:
(三)行业协会垄断行为的具体分类
1.以垄断形成的原因为标准
(1)经济性垄断行为
对行业协会的经济性垄断行为可以按照不同标准对其进行进一步分类。若按照实施主体的数量,行业协会垄断行为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行业协会单独实施的垄断行为、强势会员企业利用行业协会实施的垄断行为以及行业协会和会员共同实施的垄断行为。若按照实施行为的内容,行业协会垄断行为可以分为通过决议形式直接实施的垄断行为和通过提供特定的服务形式间接实施的垄断行为。前者的行为方式主要是垄断协议,比如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联合抵制;后者主要表现为通过标准认证和信息交换等方式实施垄断行为。
其一,价格卡特尔。价格卡特尔是行业协会垄断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违法行为,其对市场竞争秩序的损害最大,该行为通常是行业协会通过组织会员签订相关行业自律协议的方式来实施的,市场中曾经流行的“行业自律价”就是其典型的表现形式,实际上就是行业协会会员之间的价格协议。
其二,生产量卡特尔。行业协会通过指导会员企业控制生产量或销售量,以借此间接控制产品价格,最终达到避免本行业内的价格竞争之目的。实质上还是一种价格卡特尔行为,只是其实施的手段与方式有所区别。
其三,划分市场卡特尔。行业协会一般会通过“决议”的形式来划分相关市场,划分会员之间各自的销售区域、顾客及产品,排除会员企业之间在同一领域内进行竞争,是一种明显的限制竞争行为。
其四,共同拒绝交易行为。该垄断行为是行业协会所主导实施的联合抵制交易行为。该行为有的是针对交易相对方而实施的,以为本行业争取更加有利的交易条件,而有的是针对非会员实施的,其目的是将非会员企业驱逐出市场,或逼迫非会员企业加入该协会,还有的是因为个别会员企业违反协会所定规则,对其实施的惩罚措施。其五,通过技术标准认证实施垄断行为。该垄断行为具有不同的实施形式,有以设定技术标准为名而实施横向协调行为的,有在技术标准设定过程损害中小会员的利益的,还有通过设定技术标准,增加市场壁垒,拒绝新企业进入或者提高新企业的进入成本等。其六,信息交换行为。行业协会信息交换的方式不同,主要有:①由行业协会牵头进行信息交换的;②由行业协会的强势会员企业组织进行信息交换的;③行业协会通过出版或编辑价格指南方式进行信息交换的;④行业协会通过召开研讨会、节日聚会等方式为会员企业信息交换搭建平台,促进会员之间信息交换的;⑤会员企业之间通过相互交换职员、干部方式实施信息交换的。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