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物品入库管理
物品入库,一般是指仓库根据物品入库凭证接收物品入库储存而进行的卸货、搬运、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办理入库手续等一系列操作的总称。合理组织物品入库工作,对物品在库保管以及出库业务的改善等都有密切的关系。
一、物品入库前的准备
要想迅速、准确地接收每批入库物品,物流经理必须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物品入库前的具体准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日常业务联系
物流经理应根据储存情况,经常向客户、仓库主管、运输承运商或运输部门联系,了解来库物品情况,掌握入库物品的品种、类别、数量和到库时间,以精确安排入库的准备事项。一般来说,物品入库时,客户或物流经理要提前(至少一天)通知仓库主管,以便做好接货的各项准备工作。
2.妥善安排仓容
当接到进货单并确认无误后,根据入库物品的性能、数量、类别,结合分区分类保管的要求,核算所需的货位面积(仓容),确定存放位置以及必要的验收场地。对于新物品或不熟悉的物品入库,要事先向客户详细了解所存物品的性质、特点、保管方法和有关注意事项,以便物品入库后做好保管养护工作。
3.组织人力
根据物品进出库的数量和时间,做好收货人员和搬运、堆码人员等劳动力的安排工作。采用机械操作的要定人、定机,事先安排作业序列,做好准备。
4.准备验收和装卸搬运的机具
为保证入库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入库物品验收内容和方法,以及物品的包装体积、重量,准备齐全各种点验物品数量、质量、包装和装卸、堆码所需的点数、称量、测试机具等所有用具。要做到事先检查,保证准确有效。
5.准备苫垫、劳保用品
根据入库物品的性能、数量和储存场所的条件,核算所需苫垫用品的数量,据此备足必需的数量。尤其对于底层仓间和露天场地存放的物品,更应注意苫垫物品的选择和准备。同时,根据需要准备好劳动保护用品。
二、物品入库检验
入库验收是物品入库业务的主要环节,也是仓库工作三道关(入库验收、在库保管、出库复核)的第一道关口。物品到达仓库,大部分由供货单位直接运到仓库交货,也有一部分要经过铁路、公路、水运、空运等交通运输部门转运。一般到库物品均需经过接货、装卸、搬运、检验、办理入库手续等一系列工序,这些工序要求在一定时间内迅速、准确、安全地完成。所以物品的入库验收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和时间性很强的工作,物流经理必须进行合理的组织及安排。
1.验收工作的基本要求
(1)准确
物流经理要对入库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品称及配套情况等验收,要求做到准确无误,如实地反映物品当时的实际情况,不能带有主观偏见和臆断,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2)及时
物流经理必须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到库物品的验收工作,提出验收结果,以保证物品尽快入库。一批到库物品必须全部验收完毕,登记账卡后才能发货,不应边验收边发货,更不应未验收即予发货。如果验收时发现到货数量不符或质量不合要求,要进行退货、换货或者向对方提出索赔时,均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否则,超过规定期限(尤其是进口物品),银行不予办理手续,超过索赔期限,供货方也不予负责。因此,验收工作必须抓紧,应在一定期限内完成。
2.验收工作程序
验收作业包括验收准备、核对证件、检验实物等。
(1)验收准备工作内容
为保证验收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提高验收效率,减少劳动力的消耗,仓库验收工作必须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验收准备工作包括:
①准备相应的检验工具,如磅秤、量尺、卡尺及需用的仪表等,所有检验工具必须预先检查,保证准确。
②收集和熟悉验收凭证及有关资料。
③进口物品或存货单位指定需要质量检验者,应通知有关检验部门会同验收。
(2)核对证件
凡入库物品必须具备下列证件:
①存货单位提供的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等。
入库通知单是仓库接收物品的主要凭证。由于物品来源复杂,其入库单的式样、名称也各种各样,但无论何种入库单一般均应具备物品来源、收货仓库、物品名称、品种、数量、规格、单价、实收数、制单时间、收单时间及验毕时间等内容。供货合同是供需双方为执行物资供应协作任务,并承担经济责任而签订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仓库应严格按合同受理物资。
②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和发货明细表等。
③运输单位提供的运单,若入库前在运输中发生残损情况时,还必须有普通记录或商务记录。
核对证件就是将上述证件加以整理并核对。同时,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发货明细表等均应与合同相符。
(3)验收的原则与验收比率
仓储物品往往整批、连续到库,品种规格复杂,如果要在较短时期内逐件检验是有一定困难的。为力求及时、准确地验收,检查每次(批)收货时,主要全面检查大件数量及包装标志与入库凭证所列是否相符,包装外部有无异状。对于物品包装内部的细数和质量的验收,通常是根据物品的不同特点、业务部门的要求、仓库设备条件以及人力的可能而定。
因此,确定合理的验收比率很重要。验收比率的确定,一般主要依据下列条件:
①物品性质。各种物品都有一定的特点,如玻璃器皿、保温瓶胆、瓷器等容易破碎;皮革制品,副食品,海、水产品易霉烂变质;香精、香水易挥发;竹、木制品和腌腊肉食品容易被虫蛀、鼠咬等。这些物品入库时,验收比率应定大些。反之,如肥皂、文具之类,外包装完好,内部不易损坏,验收比率可以定得小些。
②物品价值。贵重物品如价高的精密仪器,各种贵重中药材(鹿茸、人参等),入库时验收比率要大些,或者要全验。一般价值较低、数量又大的物品,如百货中的发夹、纽扣等验收比率可定得小些。
③生产技术条件。同一种物品,由于生产厂的技术条件、工艺水平高低不一,产品质量常不一样。对于生产技术条件好、工艺水平高、产品质量好的产品,可以少验;而对于生产技术水平低或手工操作、产品质量较差,又不稳定的,需多验。
④包装情况。包装材料差或使用不当、包装技术低和包装不牢固,都会直接影响物品的质量和运输安全,易造成散失、短少或损坏。因此,收货时,对包装外在质量完好、内部垫衬密实的物品可以适当少验,反之则需多验。
⑤运输条件。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其运输路线的长短、时间的长短、使用何种运输工具,以及中转环节多少等,对物品质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在入库验收时应分清不同情况确定验收比率。如汽车运输,路途长、震动大、损耗多的要适当多验;水路航运,安全少耗的就少验;怕潮物品(如食糖、洗衣粉等)经水路运输的应多验,而由陆路运输的可少验;对于直线直达而来的物品可少验,中转、分运环节多的,应适当多验。
⑥气候变化。我国幅员辽阔,各省、市气候存在差异,对长途转运的物品质量可能有影响。即使在同一地区,一年四季气候变化对物品质量也会有影响。所以,对怕热、易溶的物品,夏天要多验;对怕潮、易溶解的物品,雨季、霉天和南方潮湿地区应该多验;怕干裂、怕冻的物品,冬天应多验。
⑦新产品或积压物品。新产品凡质量稳定、近期出厂的可适当少验。对出厂已久或长期积压的物品,要防变质,应多验。
⑧计重物品。确定计重物品的验收比率,一般是依据物品的包装而定。凡采用定额包装的和包装比较定型的物品,可以抽验;非定额包装的物品,一般应多验或全验;无包装的物品,必须全部检斤过磅方可验收入库。
上述各种条件因素,互相牵连,互为因果,所以确定验收比率应全面进行考虑,不能孤立某项条件而判定。
确定合理验收比率的原因
1.各个仓库的验收人员、保管人员的配备,以及仓库设备、技术条件总是有限的。入库物品数量很大,要求整批、每件都开箱拆包验收,实际上难以做到。
2.有些物品包装技术性较强,如是专用性机械打包的,或是真空压缩包装的,开拆验收之后,其包装就不易甚至不可能复原,这样可能影响销售。所以,只能按实际需要抽验一定数量的物品。
3.许多工业品都是连续按批量生产的,每批产品或每一阶段的产品,其质量标准一般是比较统一的,抽验一定数量,就具有代表性了,无须全验。
4.有些物品拆包进行验收时,因外界自然因素(如空气、水分、阳光)对其质量有影响,不宜多验细数,甚至不开箱检验以利于安全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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