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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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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信息安全遵从制度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7178380
  • 作      者:
    赵丽莉著
  • 出 版 社 :
    武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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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赵丽莉,法律治理学博士,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新疆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2013.5-2014.5参加“双千计划”(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被任命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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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该书介绍了在互联网时代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必要性,同时指明这些保护措施有可能对用户信息造成的危害,,提出了以“协同治理”作为其法律规范调整的基本原则之一,并提出了具体法律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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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信息安全遵从制度研究》:
  但按照现行法律制度,未经许可和法律规定对技术保护措施的规避只要不属于反规避条款的例外,即被认为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权。显然,这样的规定扩大了著作权人权利行使的方式,使著作权人在数字环境下获得较传统环境下更高的垄断利益,但立法上对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有效性原则规定以及列举式例外,并没有使著作权人负担等价的义务,这显然不符合经济学上成本收益原理,是不合理的。实践显示:不当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采取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主体,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以及国家安全带来威胁,即影响使用者正常工作的开展,导致业务能力下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损害公共安全,甚至危及国家关键基础实施安全。因此,一旦著作权人所采取技术保护措施产生安全威胁,涉及个人、组织、政府、社会公众和国家信息安全时,信息安全保护成本增加,这种负效应的出现破坏了著作权人自身权利义务的一致性、也破坏了著作权人与其他利益主体以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平衡。具体而言:
  1)政府防范信息安全风险成本增加
  对于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所造成的安全风险,单纯依靠著作权人自身通过发布补丁和更新程序,升级技术保护措施,依靠使用者提高防范的级别和防护措施,或者不断发展的安全技术产品,都不足以完全防范这些风险。按照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保护的逻辑层次而言,信息安全的保障需要物理技术、法律制度、规范、纪律、道德以及人的因素的综合保障。于是政府将不得不通过制定或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和规范来防范著作权技术保护安全风险,打击侵权犯罪行为,并采取措施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监管和监控,以及通过加强信息安全文化建设以提升使用者安全意识等措施来达到维护信息安全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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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內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2.3 国內外研究现状评述
1.3 主要研究内容

2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及其信息安全风险的分析基础
2.1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界定
2.1.1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概念
2.1.2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类型
2.1.3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法律属性
2.2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立法保护现状
2.2.1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立法保护的基本思路:一种平衡的政策选择
2.2.2 国际立法模式的趋同与差异
2.3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信息安全风险分析
2.3.1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下的信息安全界定
2.3.2 基于技术保护措施滥用的信息安全风险
2.3.3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信息安全风险类型

3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信息安全风险影响的法经济学分析
3.1 信息安全的现实需求与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完备性供给
3.1.1 信息安全的现实需求
3.1.2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完备性供给
3.2 成本收益理论与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外部性影响
3.2.1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对社会收益的影响
3.2.2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对信息安全保护成本的影响
3.3 权益冲突与利益均衡解读
3.3.1 权益冲突的表现形式
3.3.2 利益均衡解读

4 基于“信息安全风险预防与控制”理念的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法律制度之结构调整
4.1 “信息安全风险预防与控制”理念的引入
4.1.1 “信息安全风险预防与控制”理念的内涵
4.1.2 “信息安全预防与控制理念”引入的必要
4.1.3 “信息安全风险预防与控制”理念的功能
4.2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信息安全遵从的基本原则
4.2.1 技术批判规制
4.2.2 适当监管
4.2.3 协同治理
4.3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制度调整的内容框架:信息安全遵从机制的确立
4.3.1 有效性标准机制
4.3.2 评估机制
4.3.3 披露机制
4.3.4 监管机制
4.3.5 惩罚机制

5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信息安全遵从的实践模式探索
5.1 反规避条款的信息安全例外实践模式
5.1.1 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
5.1.2 欧盟相关指令
5.1.3 澳大利亚《数字议程法案》
5.1.4 法国《信息社会著作权与邻接权法》
5.2 标签和披露义务模式
5.2.1 德国《著作权法》提供和标示义务规定
5.2.2 欧盟《消费者权利指令》等相关指令的披露义务规定
5.2.3 美国相关法案的通知和披露的规定
5.3 优先申明和报告义务模式
5.3.1 法国《信息社会著作权和邻接权法》的规定
5.3.2 优先申明和报告义务规定
5.4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法律制度实践的评鉴
5.4.1 反规避条款例外规定是主要模式
5.4.2 著作权人强制的独立义务是变革趋势
5.4.3 预防与控制是遵从信息安全的最优选择

6 我国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信息安全遵从机制的建构
6.1 我国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法律制度的评价
6.1.1 我国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法律制度现状
6.1.2 我国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法律制度的改进需求
6.2 完善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有效性”规定
6.2.1 “有效性”标准完善的提出
6.2.2 “有用性”因素
6.2.3 “兼容性”因素
6.2.4 “安全性”因素
6.2.5 “有效性”条款完善的立法执行
6.3 构建以“标签与警示义务”为核心的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披露机制
6.3.1 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信息披露
6.3.2 确立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信息披露机制的法理依据
6.3.3 架构我国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信息披露体系
6.3.4 披露机制具体条款的完善
6.4 建立高效协同的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监管模式
6.4.1 成立专门的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监管机构
6.4.2 强化著作权行业协会监管职能
6.5 明确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危害信息安全的法律责任
6.5.1 危险责任控制理论
6.5.2 信息安全损害法律责任界定的困境
6.5.3 信息安全损害法律责任界定的基本原则
6.5.4 信息安全损害法律责任承担的类型

7 结语
7.1 结论
7.2 展望

附录1 国外法律法规目录
附录1.1 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igital Mmcnnium Copyright Act
附录1.2 欧盟《信息社会版权指令》(节选)

附录2 国内法律法规节选
附录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节选)
附录2.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节选)
附录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修正)(节选)
附录2.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9年修正)
附录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附录2.6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附录2.7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节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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