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社会保障积分制与国家治理体系》:
第3章 法治金融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金融业无疑是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如果说实业经济是果实,那么,金融就是承接阳光的绿叶,叶枯而实损。而对于整个社会经济来说,金融无疑是经济运行的一个动力源。任何一个经济发达国家,其金融业也必然会具有超强的体量。不过,全球性金融危机却从另一个角度证明,恣意超然的自由金融并不是一个社会健康运行的最优选择,以此而论,金融发展仍须纳入法治轨道。
一、金融自由化的危害
从金融诞生之日起至今,其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在现代社会,金融服务已成为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不过,席卷世界的金融危机却不能不令人反思金融的危害。客观地看,在经济欠发达的历史时期,金融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为正向的促进作用。随着自由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进人工业文明时代,高度发达的经济以及巨量金融资本的出现导致金融产生了质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指过量的金融资本导致的金融产品泛滥并对实体经济的危害。这种现象也说明在经济社会的建构中,金融建构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建设。
笔者在另一部著作《资本革命》中曾详细列举了金融资本所应承负的社会责任①,以及金融资本的四大顽疾②,并深入分析了金融改革的方向。金融是社会血液,也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与经济社会方方面面都息息相关,只有从金融所应承负的社会责任出发,透视金融自身存在的顽疾,才会合理建构健康的金融。
众所周知,目前的世界,自由经济常常是金融顽症成长的沃土,金融为祸的一个主要标志就是众所周知的金融危机,在众多导致金融危机的因素中最为直接的因素就是金融自由化。因为,金融自由化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金融产品泛滥成灾,并成为引发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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