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家庭结构
作为家庭变迁的主导理论,经典的家庭现代化理论预测家庭变迁具有趋同性。家庭现代化理论认为,核心家庭制度与工业化社会相适应,在迈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世界革命中,所有社会都将或快或慢地发生扩大家庭向夫妇式家庭制的转变。莱维(Levy)在总结归纳了现代化社会评价标准时,也把普遍主义、家庭小型化、家庭功能比较少等作为主要判断标准。尽管发展的家庭现代化理论,已对经典的家庭现代化理论提出了批评和修正,但工业化导致家庭结构核心化这个假设被普遍接纳,而中国正经历工业化、城市化,因此,家庭结构也存在核心化的趋势。
也有研究指出,现代化趋同理论在解释中国家庭结构变迁时常显得很无力甚至失灵。尽管核心家庭占据最高的比例,但不少研究仍认为,直系家庭是中国家庭更为基本和主要的结构类型。
那么,我们该如何解读人口普查结果所显示的家庭规模不断缩小,核心家庭比重占绝对多数的现象?中国家庭结构的变迁究竟和西方世界有哪些不同的特征?本章将通过对家庭规模、家庭类型和家系结构的系统考察,来呈现家庭结构变迁的中国式路径和特征。
一、 家庭户的规模
中国家庭的规模并不是很大,这与中国传统文学作品的大家庭构想相去甚远。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尽管传统伦理宣扬孝悌,五世同堂成了社会理想,《红楼梦》《家》《雷雨》等许多经典文学作品,也让人们误以为中国皆为大家庭,事实上,大家庭在中国并非普遍模式。不少研究和资料分析结果都表明,在以往多数年代或地区的户均人口在4~6人左右。实际上要维持大家庭并非易事,在小农经济社会,农田经营的劳动和大家庭制并不适应,农民受传统伦理观念的影响并不足以抵住经济上及家庭内部结构上趋向于分家的力量。30多年来,中国的家庭结构变迁具有如下特征:
(一) 家庭户均人口持续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家庭的户均人口,一直呈递减趋势。比较全面地反映中国家庭规模的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六次人口普查资料,也是被国内外学者更多使用的权威数据。第一、二、三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1953年、1964年和1982年全国家庭户的规模分别为4.33人、4.43人、4.41人。20世纪80年代初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后,家庭户均人口递减速度加快。1990年、2000年和2010年全国家庭户的规模下降到3.96人、3.44人和3.10人。
人口普查结果还显示,家庭户的人口分布也随年代的推移而变化。比较四次普查的数据发现,1982年4~5人户为最多,1990年和2000年3~4人户为最多,2010年2~3人户为最多,同时,还可以观察到2人户随年代的推移而显著增加,5人及以上户则逐渐减少,这都反映了中国家庭户规模趋向缩小。
不过,为了能较为准确地说明中国家庭规模的实际状况,我们仍需要用一些大型抽样调查数据加以补充验证。1983年对北京、上海、天津等5个大城市的抽样调查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大规模的家庭调查,结果显示,户均人口为4.08人。1993年对北京、广州、兰州等七大城市的调查结果表明,户均人口为3.59人。2006年对大连、上海等4个城市的调查结果表明,户均人口为3.25人。2008年对广州、杭州、哈尔滨等5个城市的调查结果报告,户均人口为3.22人。农村家庭的大型抽样调查首推1987年对吉林、河北、四川等14省(市)农村的调查,结果显示,户均人口达4.97人, 1996年对广东、甘肃农村的调查结果显示,户均人口均为4.32人。
由于其他类似的调查未阐述家庭规模的人口分布,表1-2仅列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有相关数据的抽样调查结果。从表1-2抽样调查所显示的家庭规模的人口分布看,随着年代的推移,三口之家显著增多,尤其是城市,这或许是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递增所致。此外,单身户的增加也和人口普查的结果类似,但增长幅度显著小于人普查结果。
假如仅描述当前的家庭规模,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2006)和中国社会状况调查(CSS2011)更具全国代表性和权威性,这两项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家庭的户均人口数分别为5.08人和3.98人,家庭户规模显著大于同时期1%人口抽样调查(2005年为3.13人)和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2010年为3.10人)。
为什么抽样调查结果和人口普查结果不同呢?抽样调查的家庭户规模,往往大于人口普查的结果已为既往研究所证实。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口普查资料反映了普查对象的户籍状况,但未必是他们实际上共同生活的现状,事实上存在的人口和户口分离的现象是中国的一大特点。
在长期推行城乡二元制的中国,尤其在物质匮乏、居住拥挤的年代,城市户籍被赋予许多经济、社会的附加值,以致异化为家庭消费品和住房的分配、拆迁补偿、公房租赁权的继承等的依据,造成实际家庭生活人口和户籍登记人口的严重不一致,如根据上海1992年的抽样调查,家庭共同生活和居住的人口和户籍登记不一致的高达50%。2000年人口普查时,福州市区人户分离的比重为45.7%,厦门市更高达57.2%。2010年上海人口普查结果仍显示,户籍人口和居住分离人口占户籍人口的27.4%,其中因搬家、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的比例最高,占44.3%,女性结婚后户口未迁走等也是主要原因之一。北京的户籍人口也有20%~25%以上处于人户分离状态,其中相当部分是因为从城市中心区搬迁到远郊,这还未涵盖占上海、北京总人口1/3以上的流动人口,而流动人口的人户分离现象更为严重。
尽管户籍在目前已丧失了消费品配额凭证等附加值,但市政动迁补偿、户籍人口的受教育、失业、医疗养老保险等福利仍高于非户籍人口,那些因结婚、亲属随迁、拆迁、职业流动等原因搬迁到教育、就业等生活条件较差区域居住者,通常不愿迁出户籍;而那些从农村或生活条件较差区域到城镇或教育、就业等条件优越区域居住者,则通常被限制迁入户籍。加上随着居住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一些拥有多套住房的家庭通常也拥有多个户口簿,由此也人为地增加了家庭户数,降低了家庭的平均人口数。如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的一人户中,15岁以下幼童和少年占4.1%。2010年占4.4%,20岁以下少儿占一人户的7.6%,这都是人户分离的证据之一。因为在中国,不仅是少年儿童,即使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大多只是在结婚时才和父母分开居住,其中包括住校就读。
30多年以来,尽管对多个地区或某一地区的抽样调查并不少见,但不同调查的抽样方法、研究对象等各不相同,加上中国地域宽广,沿海和内地、城市和农村差异,不同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差异均很大,所以,即使是不同年代的抽样调查也难以对实际的变迁特征作出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二) 农村家庭户的人口多于城市
尽管从总体来看,中国家庭的户均人口以3~5口为主,但城乡家庭的规模存在较大的差异,农村家庭户的平均人口多于城市,城市中有更多的三口之家,而农村有更多的四口之家。第五次和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10年来,农村家庭的户均人口从3.68人减少到3.34人,城市家庭的户均人口从3.11人降低为2.85人。
由于人口普查结果通常会放大家庭规模,而大多数抽样调查只是对部分城市或农村的地域性调查,如1982年五城市调查结果显示,家庭的平均人口数为4.08人(五城市家庭研究项目组编,1985),但这些城市均为大城市,不能推论全国城市。为了更准确地描述城乡家庭规模的变迁,我们将使用20世纪90年代的国情调查、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2006)和中国社会状况调查(CSS2011)的全国性数据来加以说明。
不仅城镇家庭的户均人口显著少于农村,而且从家庭的人口分布来看,城镇家庭3人户为最多,农村四口之家的比重最高。CSS2011的调查资料显示,城市中有近2/5的家庭为三口之家(39.2%),但农村中四口之家的比重高达67.4%,显而易见,城市有更多的三口之家,而农村四口之家为最多。
(三) 两代人同住为主要模式
尽管五代同堂的大家庭只是传统的社会理想,但三代同堂享受天伦之乐仍是多数人的理想居住方式,以CGSS2006调查资料为例,2/3的被访认为三代同住是理想的居住方式,其中农村被访更多地把三代同堂当作理想的居住模式(占76.2%),50岁以上的老年人更多地对此持肯定态度(占74.9%),即使是36岁以下的年轻人持赞同态度的也占到63.6%。
然而,大多数家庭事实上仍为两代人同住。我们首先以近30年的人口普查资料为例来加以说明,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的两代同住家庭比例依次为67.5%、68.1%、59.3%和47.8%,这组数据说明了在代际合居的家庭中,两代人同住家庭依然是一种主导类型,尽管两代人同住的比例在缓慢下降,但两代同住依然是最基本的居住模式。
由于抽样调查大多未对家庭代数进行描述,我们仅根据部分抽样调查的资料加以分析比较。这些研究结果表明,户均代数随年代变迁而减少。从城市家庭的代际同住情况来看,1993年国情调查中城市家庭中两代同住占到66.3%,2008年的五城市调查中,两代同住家庭降到了52.5%。从农村家庭的代际同住情况来看,1986年14省市农村两代家庭的比重为66.9%,1993年的19农村调查显示两代家庭比重为69.2%。无论城市还是农村,两代家庭仍占最大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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