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 研究现状和意义
二 研究方法
三 研究思路
四 创新之处
第一章 执政党领导立法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政党、执政党与立法
一 政党
二 执政党
三 立法
第二节 政党与立法的关系
一 革命党与立法
二 在野党与立法
三 参政党与立法
四 领导党与立法
五 执政党与立法
第三节 执政党领导立法
一 党领导立法的内涵
二 党领导立法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三 党领导立法的基本原则
四 党领导立法的基本要素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历史考察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关于革命与法初识
一 党的产生和定位
二 通过议会革命争取合法权益
三 组建工人阶级代表机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领导立法活动
四 苏维埃政权和党的关系
五 井冈山《土地法》立法
六 中央苏区政权的立法实践
第二节 党领导根据地立法
一 组建陕甘宁边区民主政权
二 党领导陕甘宁边区政府立法
三 制定《和平建国纲领》的民主成果
四 党领导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
五 党领导确立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六 党领导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
第三节 执政初期党领导立法的探索
一 领导群众运动中推进立法
二 新税制修订过程中党与立法的关系
三 党领导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四 党领导下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
五 探索国家立法体制中地方立法权问题
六 党领导立法陷入停滞及其影响
第四节 改革开放新时期党领导立法实例探析
一 十六字方针确立
二 全面修改宪法
三 由政策到法律
四 确立党领导立法的原则和程序
五 改革开放初期党领导立法的重要启示
六 飞速发展的党领导立法进程
第三章 党领导北京立法的历史回顾
第一节 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一 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二 理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与国家其他政治机构的关系
三 在某些有组织的群众中实行直接选举
四 在中央领导下,形成我国地方立法体制的初始轮廓
五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曲折发展及停滞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北京市立法发展
一 探索发展阶段(1979——1992年)
二 加速发展阶段(1993——2002年)
三 奥运立法阶段(2003——2008年)
四 科学发展阶段(2009——2013年)
第三节 党领导北京立法特点分析
一 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二 从首都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突出首都特色
三 拓宽立法领域,丰富法律部门
四 改进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第四章 党领导北京立法案例分析
第一节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立法进程
一 立法背景
二 中关村科技园区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 立法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 构建立法工作基本格局
第二节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实施及新立法需求
一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需要
二 落实科学发展观、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等一系列重大决策的需要
三 实现中央和北京市委提出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新目标、新要求的需要
四 中关村建设的新目标、新要求和新举措,需要通过立法予以肯定
第三节 创建党领导立法典型模式
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二 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
三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四 党领导立法工作格局的基本模式创建
五 党领导立法与推进实施相统一
第五章 新历史时期党领导北京立法发展趋势
第一节 坚持正确的立法价值取向
一 充分认识地方立法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作用
二 立足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三 每一项立法都要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四 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
第二节 完善党领导立法工作机制
一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局角度理解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机制
二 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三 着力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路径,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四 党的立法修法主张转化为法律内容的基本路径
第三节 强化重点领域立法
一 北京市编制立法规划基本情况及作用
二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三 编制立法规划的基本原则
四 编制立法规划的主要措施
五 确立立法重点领域
第四节 理顺党领导改革与立法的关系
一 理顺党领导改革与立法关系的重要意义
二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改革和立法协调起来
三 充分发挥党领导立法对北京市改革的保障作用
四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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