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研究系列丛书: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与社会治理》:
受进化论的影响,不少学者期待经过社会建设,使中国社会从农业社会转型为都市社会。用低度整合的概念来看,社会建设的目的就是从低度整合转型,产生一个团结协作、经济发达、生活幸福的新社会。鉴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单纯强调社会从低度整合向高度整合转型是有问题的提法。战国时期的秦国是一个彻底贯彻法家思想、高度整合的社会。君主通过权势和御臣之术控制官僚机构,进而利用“法”控制人民,把全国的百姓都纳入耕战的团体。秦法以张扬公领域,消灭私领域,人民完全成为君主手中的自有流动资源,而丧失了人格与自由。改革开放之前,农民完全束缚于人民公社,城市户口居民成为单位中的一员,均是高度整合的状态,却并不符合人民的意愿。同时,还要注意到,社会建设往往发生在政治整合失效或弱化的时期,也就是高度整合向低度整合的逆转时期。近代以来,中外历史上的社会建设证明了这一点。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发生在中央政权更替、衰弱之时,韩国的“新村运动”也出现在日本帝国主义殖民统治消灭之后。因此,从中国历史经验来看,社会治理是政治高度整合弱化后社会建设时期的必然选择。
借鉴张德胜等的研究思路,我们也应该认真提问:目前的社会建设将走向何方?环顾现实和学术前沿,我们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状态,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思考和理论阐述。这取决于我们对现代社会特征的认识,以及社会主流理想、文化传统等因素的诉求。
对比“低度整合”的理想型,目前中国社会已经有所变化,主要表现在国家对社会的控制经历了由强化到弱化的过程。整个20世纪,正如杜赞奇所言,“国家政权建设”改变了中国农村社会中的政治、文化及社会联系。国家权力对社会和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控制渐渐加强,“国家政权扩张的一个重要方面——深入基层和吸收下层的财源——在这整个时期却基本上没有中断。所有的中央和地区政权,都企图将国家权力伸人到社会基层,无论其目的如何,他们都相信这些新延伸的政权机构是控制乡村社会的最有效的手段”(杜赞奇,2003)。在改革开放以前,国家以计划经济、政治运动和城乡二元结构的方式进行社会控制。但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人民公社的取消,土地制度、国有企业、劳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改变了工人、农民与国家的依赖关系,国家不再是唯一的资源控制者,尤其是非公有经济(外资、私企、个体户等)蓬勃发展,削弱了国家对工人与农民的人身控制,政治动员更多地让位于舆论引导和以市场为中心的资源配置。但是作为一种权力运行的习惯,政府仍然希望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强势或主导作用,这是不容忽视的现实。同时,户籍、城乡二元结构等很多制度性的限制也仍然挥之不去,以法律、制度的刚性阻碍着市场配置的社会整合作用。因此,我们现在的低度整合社会表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市场经济在社会分工和有机团结中表现“抢眼”,但不尽如人意;政治惯性依然力量强大,欲有所为;同时,社会发育的团体性弱,家庭居于重要地位,个人很少能扮演社会主体角色。上述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变与不变对于社会建设与治理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当前的社会建设,我们是否可以从低度整合的社会现实出发,探索社会建设的理想形态和建设途径,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在具体的建设与治理过程中,一方面要发挥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的主体优势,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中介团体的作用,克服民间社会自身整合能力差的问题,提高社会建设的水平。
综上所述,社会建设与治理的“中国特色”可从文化传统和社会结构两个方面来把握。无论是传统社会建设与治理,还是近代以来的社会建设与治理,在思想与实践层面都与中国文化传统、知识群体的公共精神有着莫大的联系。同时,社会结构在各个时期的发展变动,带来种种社会问题,也构成了社会建设与治理的基本需求,刺激了社会建设与治理思想的发展。但是,在社会结构的变动中,农业社会及其低度整合特性始终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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