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纪文,新中国首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后,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讲座教授,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兼职教授,湖南大学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系兼职教授,国务院安委会咨询委员会专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咨询专家。
曾赴德国马普研究所、日本早稻田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等机构访问、交流。曾参与2014年G77+中国气候变化会议和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智库会议。
曾参与《物权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立法工作,参与《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的起草工作;曾参与圆明园水质改善工程、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处理等环保事件的咨询。参与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论证工作。
先后出版《动物福利法》《环境法前沿问题》等著作7部,主编《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学》《环境法案例教程》《动物保护法学》等著作1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英文版)》《人民日报》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90余篇。2010年学术观点被美国《时代周刊》两次刊登。学术活动或者观点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晚间新闻”等媒体报道。2010年9月当选为“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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