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蓝皮书: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6)》:
一是核销,直接冲抵银行税前利润。对赢利状况较好的银行,核销是一种比较快捷的处置手段,监管部门目前也在引导商业银行加大核销力度。不过,由于核销对财务指标的影响较大,赢利状况较差的机构甚至可能因此而出现亏损,所以有些银行并不倾向于采用这种手段。此外,核销还需要得到财政税收部门的认可,流程较烦琐,处置效率也不高。二是打包处置,即将不良贷款打包,以一定折扣卖给资产管理公司。自2014年以来,在原有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外,不少地方政府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专门从事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近期的交易量规模迅速扩大。应该说,打包转让的处置效率比核销要高,但由于交易不透明,很多资产的定价和风险真实转移情况存疑。在实践中,资产管理公司以约定价格(这个价格可能远高于不良资产的实际价值)直接购买银行的不良资产,同时隐含一个回购条款(如银行在下一个财务年度回购)。从财务报表的角度,这个交易既可以降低表内不良贷款规模,也可以提高银行的赢利水平(不良资产的交易价格与实际价值之差,可以看作当期利润的虚增部分),但并没有真正起到化解风险的作用,而只是将其暂时掩盖。
从上市银行看,2015年上半年,16家机构通过核销和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已超过1300亿元,远超过2014年同期的700亿元。如果将这部分坏账计入,上市银行经调整后的不良贷款率将上升22BP,达到1.53%。其中,五大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为1.62%(比官方数据高14BP),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为1.62%(比官方数据高27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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