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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胡塞尔哲学中的意义问题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6192566
  • 作      者:
    庄威著
  • 出 版 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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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庄威,男,1982年生,武汉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外国哲学博士。现居昆明,西南林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学术研究以现象学、文学为根底,游走在德法之间,不拘一格,对人和世界充满了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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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胡塞尔哲学中的意义问题研究》论述了意义问题在胡塞尔思想发展中的定位和演进。胡塞尔的现象学概念群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映射到意义这一“平面”上来,因此意义问题也是以多重样态呈现出来的。胡塞尔从未将意义看作一种实体,基本是在功能的意义上使用了“意义”这一术语或分析系统,这就和英美传统下的语言哲学一样,回避了意义究竟为何的本体论。《胡塞尔哲学中的意义问题研究》给出了一个基于东方哲学和心灵哲学视角下的意义本体论,指出了胡塞尔现象学最终成为一种去掉了本质主义包袱的描述现象学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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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胡塞尔哲学中的意义问题研究》:
  胡塞尔之前提到的符号的象征性用法和意指是不矛盾的,任何表述都能分出象征这个可能的矢量(如胡塞尔所言:“象征思维只是因为新的'意向'特征或行为特征的缘故才是一个思维,这个特征使有含义的符号与'单纯的'符号得以区分开来”),在无直观的表述行为那里,同样存在这种象征性的但仍然是理解性的特征(“象征”的这个特征和“指示”的特征是十分相近的)。由于象征、指示的随意性和偶缘性,所以“各种单纯象征的含义意向彼此之间常常没有清楚的区别”,这样就使得无法可靠地、容易地对其认同和区分,比如可以用蚊子象征大象(比如在游戏密码中),这在实践上是可行的,由此显然不能依据表述的象征性特征来区分蚊子和大象的含义,所以才需要借助于“直观”的手段,通过回溯蚊子大象的直观起源,就可以在理论上区分出蚊子和大象而排除实际中的偶然的各种象征性情况。胡塞尔此时还只是静态的在理论上为了排除象征的偶然性从而确定建立在含义中的真理,显然真理和直观相连契,这保持了胡塞尔对于真理的一贯看法。但这里胡塞尔诉诸直观、充实以最终区分含义,多少还带有和对表述的现象学分析无关的一种方法上的辅助作用[似乎只要我们把此语含义的区别(通过最终的回溯到的直观而)看作是既成的就行了];这里偶然性的情况和无直观的含义本身如何能够脱离直观而在实践中自由运用,此时的胡塞尔还未加以考虑,这留给后来的发生现象学来处理了。不过这一处处理的确可以看出胡塞尔持有一种在发生、起源上直观和充实的优先性立场,尽管表述就其本身的本质(含义意向)无关于直观(所以在《观念1》中他把表述作为一个单独的logos层,而其他的感性、直观的层次的行为都可以映射到这个层次上来。参见《胡塞尔哲学中的意义问题研究》第十章第二节)。以上这些考虑指明了第六研究的任务,即分析含义和认识之间、含义和澄清性直观之间的关系,讨论充实性意义从而完满地阐明含义问题[但那里仍没有考虑不带直观、充实地表述的自由行为]。从这种安排的体例上可以看出胡塞尔在含义问题上的确存在一个发生学领域,只是此时尚未成熟,不能完整地阐明含义问题,这并不意味着胡塞尔无法处理无直观的意向行为。
  在直观和真理的关联上可以看出胡塞尔和康德的一致性:“康德把感性直观看作是我们全部认识和思维(知性)的基础、对象、内容、质料的唯一来源,他说:'一切思维不论是直截了当地(直接地)还是拐弯抹角的(间接地),都必须借助于某些标志最终与直观相关联。'”这里可以想到无论表述是否带有直观,它最终都可以回溯到直观上来,胡塞尔和康德的认识论都强调直观作为知识或思维的最终的外部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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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意义”——一个须否定的主题
第一部分 进入意义问题的背景澄清
第一章 纯粹逻辑学
第一节 什么是纯粹逻辑学
第二节 纯粹逻辑学的任务
第三节 其他说明:流形论、数学家和哲学家
第二章 本质学与现象学
第一节 本质和本质学
第二节 本质的把握
第三节 现象学和本质学
第三章 反思和明证性
第一节 反思
第二节 对胡塞尔明证性原则的诸评价
第四章 《逻辑研究》中的“意识”概念
第一节 “意识”概念所处的理论位置
第二节 胡塞尔看待意识的三种视角
第三节 意向性层面上的基本概念和问题之分析
第四节 围绕意向体验继续展开的诸问题分析
第五节 意向内容
第六节 对胡塞尔“意识”理论之模式的评价

第二部分 胡塞尔哲学中意义问题的多重呈现
第五章 作为种类的意义:第一研究中的意义问题
第一节 意义问题提出的背景
第二节 和意义相关的符号理论和德里达的批评
第三节 对表述行为的详细分析和作为种类的含义
第四节 分析哲学中和意义有关的指称和摹状词问题
第六章 一般对象和意义层面的转移:关于第二研究
第一节 一般对象与一般意识
第二节 批判:一般之物或观念之物的存在
第三节 抽象与注意力
第四节 抽象与代现(Reprsentation)
第五节 关于休谟的抽象理论
第六节 对各种抽象和抽象物的概念划分
第七章 整体与部分和纯粹语法学:第三、四研究中的意义问题
第一节 独立对象与不独立对象
第二节 “分析性”及其问题
第三节 关于整体与部分的纯粹形式之理论的构想及其他分析
第四节 独立/不独立含义和纯粹语法学
第八章 表象和意义:第五研究中的意义问题
第一节 单纯表象
第二节 判断和作为称谓行为的表象
第三节 表象作为称谓行为和陈述行为的质性统一属
第九章 意义与充实:第六研究中的意义问题
第一节 认识作为充实的综合及其诸阶段
第二节 客体化和充实层面上的探索
第三节 认识阶段的现象学
第十章 意义的问题的存在论或发生学视角:《逻辑研究》之后
第一节 《逻辑研究》之后胡塞尔思想的发展
第二节 《观念1》中的意义问题
第三节 《经验与判断》中的意义问题

第三部分 哲学史所给出的自然回答:什么是意义?
第十一章 语言哲学中的意义理论群像或意义的幽灵学谱系
第一节 石里克论意义与证实
第二节 亨佩尔的有关认知意义的看法
第三节 丘奇的内涵语义学
第四节 蒯因《本体论的相对性》中的“意义”
第五节 戴维森有关意义的观点
第六节 达米特论意义理论
第七节 格赖斯《表达者的意义和意向》中的意义理论
第八节 素朴无辜的语义观与不妥协的境况概念
第十二章 意义理论的批评者们
第一节 意义理论的批评者1:斯特劳森论意义
第二节 意义理论的批评者2:普特南论意义
第三节 意义理论的批评者3:克里普克对意义批判性的反思
第十三章 意义究竟是什么:从海德格尔到心灵哲学
第一节 海德格尔对于“意义是什么”的另类回答
第二节 心灵哲学背景下的意义空间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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