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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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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人间的净化与善美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40777999
  • 作      者:
    星云大师著
  • 出 版 社 :
    漓江出版社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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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人生要幸福,但非凭空而来。世人皆有慧根,究竟谁能圆满?在这本书里,虽已风靡世界但一如既往低调的星云大师,很淡定地告诉我们人生获得幸福圆满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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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星云大师,1927年生,临济宗第48代传人。1949年春赴台,曾主编《人生杂志》《觉世旬刊》《今日佛教》等刊物。1967年创佛光山,秉持人间佛教理念,致力于社会、教育、文化、慈善事业,创办寺院道场、佛教学院及学校多所。1995年获全印度佛教大会颁赠的佛宝奖。曾任国际佛光会中华总会会长,为世界佛教徒友谊会荣誉会长。著作百余种,发行上千万册,被译成多国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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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是星云大师为了破除以往对佛教理解的支离和空疏之弊而著。他根据佛法经论和古德懿行中有关人间佛教的各种实践,结合现代人的生活实际,提炼归纳出现代人所应树立的伦理、道理、生活等方面的观念,提出了住在人间、修行在人间、成道在人间的佛学理念,并详加阐释。本书不仅是从事个人身心修行的指南与纲领,更是对净化社会、传播美善并激发众生走向幸福圆融之途的精微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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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习主席在与星云见面时特别表示:“大师送我的书,我全都读完了。”……星云大师透露,习主席也是他的“书迷”,曾读过他的新作《人间佛教何处寻》(即《人间的净化与善美》)。
  ——凤凰网

  大师出自吾乡,渡海来台,宣扬“人间佛教”,集慈善、文化、教育等事业于一身,功在中华,余心甚佩。
  ——郝柏村,前“行政院长”

  星云大师有志致佛光山于人间天堂,俾佛光普照,法水长流。足见其胸怀之大,寄托之远。我曾作一联以赠如下:“一笔贯日月,八方悬星云。”
  ——余光中,诗人、台湾中山大学终身教授

  星云大师在佛光山发动的“人间佛教”运动,可视为东方的“宗教革命”,它改变了出家人与世间人的关系,其意义可能更深,其影响可能更远。
  ——张作锦,前《联合报》社长

  在我从政的生涯中,得益于大师的开示良多,让我时时刻刻不忘记以人民为心,以大众的需要为需要。我深信佛教具有安顿人心的力量,绝对可以辅助政治及世间一切知识之所不及。
  ——吴伯雄,中国国民党荣誉党主席

  结缘25年,我驽钝地做个“旁观者”,但对年少时即受太虚大师影响,要“打开心门,走入社会”,开启佛教教制、教育、教理改革的星云大师,用欢喜佛心牵引弟子、信众,进入“欢喜自在”的人生,无限感佩。
  ——王力行,台湾“天下远见”创办人

  我侧身注视着他袈裟飘飘的高大身影,心想,这实在是一种人间奇迹:气吞山河却依然天真,成功连连却与世无争,立足经典又非常现代,面对仇怨只播洒爱心。
  ——余秋雨,中国艺术研究院秋雨书院院长、香港凤凰卫视首席文化顾问

  作为一个善者,大师做的另一件大事,就是两岸的沟通。让两岸真正的文化互动,民众间敌意的消除。
  ——刘长乐,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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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这是民主国家人民一致的追求。然而事实上法律之前真能人人平等吗?法律不但有漏洞可钻,而且有的人还专门游走法律边缘,为非作歹,甚至法律有时也会受到人情所左右,因此法律未必真能做到绝对的公平;世间唯有因果才是最公平的仲裁者,在因果之前,人人平等,因果业报如影随形,任谁也不能逃脱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定律之外。
  因果,最简单的解释就是“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是宇宙万有生灭变化的普遍法则。《瑜伽师地论》说:“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揭示了佛教因果论的特点:任何思想行为,必然导致相应的结果,“因”未得“果”之前,不会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的业因,也就不会得到相应的结果。
  因果,是人间的实相,中国的一部二十六史,不啻是一部最大、最翔实、最深巨的因果记录。因果也是很高深的哲学;有因必有果,它的准确性连现代的电脑科技都比不上。因果报应不但为人间所不能勉强,苍天所不能更易,即使鬼神也不能违抗,它支配了宇宙人生的一切,也种下了横亘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因缘。《涅槃经》中就郑重指出:“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此生空过,后悔无追。”因此,一个人可以不怕鬼神,不怕生死,但是不能不怕业报,不能不畏因果。
  因果是由万法因缘所起的“因力”操纵,由诸法摄受所成之“因相”主使,有其超然独立的特性。人可以改变天意,但不能改变天理,也就是不能改变因果;因分果分,是佛陀证悟之性海,为三际诸佛自知之法界,是不可妄加蠡测的。
  佛教的因果观源自“缘起性空”的道理,旨在阐明宇宙间万事万物都是仗“因”托“缘”,才有“果”的生起,而此“果”又成为“因”,待“缘”聚集又生他“果”,如是辗转相摄,乃成森罗万象。因此,宇宙间从自然界到众生界,从天体到微尘,没有一个现象能脱离得了因果的关系。所谓“法不孤起,仗境方生;道不虚行,遇缘则合”,凡事有因有缘才有果,因果离不开缘起之道,这是我们应有的认知。
  因果并不仅限囿于佛教的独门妙谛,因果是每一个人衣食住行之中,随手可拈、随处可证的真理。腹饿了要进食,进食就是“因”,肚子饱是一种“果”;有了枵腹进食的“因”,才能收肚子饱了的“果”。
  天气转凉的时候,我们要穿衣保暖,冷是“因”,暖是“果”,穿衣服也离不开因果。
  不但衣食住行有因果,祸福生死也有因果,我们过去培植了多少福德因缘,现在就有多少福报如意。世间上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既没有异因之果,更不会有异果之因了。因此,因果如何,全在于自己的所作所行。
  因果的道理,竖穷三际,横遍十方,不管我们相不相信因果,因果是绝对存在,它像空气一样,充满整个宇宙,无时无处不在公平地执行着有情人间的善恶赏罚,或无情器世间的成坏。例如:有的人生来就住在花园洋房、高楼大厦,不受严寒酷暑的侵袭,有的人却穷居陋巷和违章建筑,受着凄风苦雨的吹打,这不是世事不公平,是因缘果报差异。同样生而为人,为什么有的人富贵,有的人贫苦?为什么有人锦衣玉食似王侯,有的人三餐不继如饥殍?这都是因为他们自作自受的因果关系不同,并不是命运和世事对他们不公平。怎么样的因地修行,便有怎么样的果证福报,因果原是相成的;造什么业障,受什么果报,这是分毫不变的。
  因果,具足说来应该是“因缘果报”,因是主因,缘是助缘,由因缘和合所产生的事物称果。宇宙中,大至一个世界,小如一个微尘,都没有实存的自性可言,而是随着因缘不同,果报就会有所差异。在佛教诸多教理中,“因果观”与人生的关系最为密切。佛教所说的因果,是宇宙人生的实相,不仅仅是劝人行善的说辞。然而一般人往往以世俗的观点来解释因果,使一些不解佛法的人,一听到因果,便斥为迷信,殊为遗憾!对于因果我们应有如下的正确认识:
  (一)因果通于三世《宗镜录》说:“经偈云:‘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因果业报的关系虽然极其复杂,却是有条不紊,毫厘不差的。但是,有的人不明白因果业报的道理,只见到世上有“行善的好人,不得好死,或是受苦报;作恶的坏人,却过着富裕逍遥的生活”,因此便认为没有因果的存在。其实,因果是通于三世的,不能只看一时。道理很简单,假如一个人过去在银行里储蓄了很多存款,现在虽然作奸犯科,你能不准他提用存款吗?如果有人往昔负债过多,现在虽然做人善良,然而欠债还钱是必然的道理,你能因为他现在很有道德修养,就不用还钱了吗?
  因此,好人今生所以受苦报,是因为过去所种的恶因今已缘熟,须先受苦报;而今生虽然行善做好事,但是因为善因薄弱,善缘未熟,所以须等待来生后世再受善报。恶人做恶,反得好报的道理亦然。
  再者,因果报应在时间上有现报、生报、后报等“三时报”之分的原理,譬若植物有一年生、有二年生,也有多年生。有的春天播种,秋天收成;有的今年播种,明年收成;有的今年播种,须待三、五年后方能收成。然而因果业报,如影随形,造了善恶业因,不管时间久暂,只要因缘成熟,必定要受果报,这是毋庸置疑的。
  (二)因果非宿命论因果观并不是宿命论,宿命论认为:一切得失成败,由命运之神掌握,努力是没有用的。而佛教的因果观念则认为:所有的果报,不管善恶,都是自己造作出来的。偈云:“有衣有食为何因?前世茶饭施贫人;无食无衣为何因?前世未施半分文。穿绸穿缎为何因?前世施衣济僧人;相貌端严为何因?前世采花供佛前。”《因果十来偈》则说:“端正者忍辱中来,贫穷者悭贪中来,高位者礼拜中来,下贱者慢中来,喑哑者诽谤中来,盲聋者不信中来,长寿者慈悲中来,短命者杀生中来。”这二首偈语都是说明,人间的贫富贵贱,生命的长寿夭亡,容貌的端正丑陋,都是受过去生所造善恶业影响的结果,并非由他人所操纵,更不是命中注定。因此,因果观是肯定努力、上进,是乐观进取的道理。
  (三)凡事各有因果世间诸法的形成,“因”是能生,“果”为所生,“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将这种因果关系表现得最为浅显易懂的,莫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法则。植物如此,非植物的任何现象莫不如此,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如是因感如是果,因果不爽的业报思想对社会人心的规范,远远超越法律条文有形的束缚。
  因果不仅仅是一门理论学问,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乃至人我相处、信仰、道德、健康、经济等,都各有其因果关系。然而,有人对因果的认识错误,因此对信仰有很多不正当的要求,比如吃素为求身体健康,拜佛为求佛祖保佑他升官发财,这都是错乱因果的谬见。其实,信仰有信仰的因果,道德有道德的因果,健康有健康的因果,财富有财富的因果。因此,若要身体健康,就必须调心行善,多作运动,注意保健,心安自然体泰;若要财源广进,就必须多结善缘,勤苦耐劳,信守承诺,有智慧能力,自助而后天助。
  吃素、拜佛,是信仰、道德上的因果,如果以信仰的因,妄求健康、财富上的果,如此错乱因果,自然无法所求如愿,这也是必然的因果。
  (四)果报自作自受《地藏经》云:“莫轻小恶,以为无罪,死后有报,纤毫受之。父子至亲,歧路各别,纵然相逢,无肯代受。”一语道尽“善恶因果,决定有报”“因果业报,自作自受”的至理。
  因果报应不是权势所能左右,鬼神也无法操纵,上天更无法控制,它支配了宇宙人生的一切,是吾人善恶行为的测试依据。因果不是宗教教化的戒条,是人人心中的一把万能尺,度量着自己一生的命运,也刻划着人世间善恶的长短,更为自己量身打造一个未来的我。因此我们应该正视因果法则,广植善因,必能为此生、来世带来福慧圆满的生活。
  一般说来,维系社会秩序的基本条件有礼俗、道德、法律,但是最大的力量还是“因果”;法律的约束是有形的,道德礼俗的制裁是有限的,都不如“因果”的观念深深藏在每一个人的心里,做严厉、正直的审判。
  因果,不仅是观念上的通透,更要靠行为的印证。现代的社会,常被有道之士批评为“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为什么会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呢?主要的原因就是今日社会大众,普遍缺少因果观念!因为不明白因果,不怕因果,因此到处是能骗则骗,能贪则贪,能抢则抢,能占则占,横竖法律不是万能宝典,违法也不一定有人知道,即使有人知道,法律也不一定能制裁。殊不知法律或许不会制裁,但因果是绝对丝毫不爽的!
  一个人如果做了违背道德的事,逃得了法律的审判,但逃不了良心的审判,逃不了因果的审判。日本楠正成(按:倒幕名将,武士精神典范者)死后,在衣服里留了五个字“非、理、法、权、天”,此五字的意思就是“非”不能胜“理”“理”不能胜“法”“法”不能胜“权”“权”不能胜“天”,“天”就是因果,因果是最后的胜利者。
  即连佛陀住世的时候,也和我们常人一样,有老病死生的现象,在因缘里面,都不出因果的范围,这是很伟大的思想,因为在因果之前人人平等,谁也逃不了因果业报。
  吾人的生命,推之往昔,可谓“无始”而来;望之未来,可说无穷无尽,在此“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之中,生生不已,业报历然。吾人现在的穷通得失,睽之三世,因果真乃丝毫不爽。因果通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人的一生,一时种下的因,其产生的结果可能影响及于一世,甚至牵动生生世世的祸福安危,因此吾人岂能不慎于一时的言行举止呢!为了我们的一世,甚至生生世世,我们凡事一定不能不注意“一时”的因果!
  经云:“菩萨畏因,众生畏果。”因果就是自己的警察、导师,因果就是自己的法律准则。所谓“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天就是因果,因果是非常公道的。我们提倡人间佛教,应该大力建设因果的观念,有了三世因果观,可以让我们舍恶行善,趋乐避苦,乃至今生受到苦果,也不致怨天尤人,而能心存还债观念,甘心受苦,进而扭转恶缘为善缘。
  尤其,从三世因果观中,知道业道众生,生生世世轮回,互为眷属。有了这层体认,必能激发“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慈悲心。如此,不但今生能得圆满自在的人生,来世更能感生善趣。因此,能够清楚地认识因果业报,必能把握业力而谋求自己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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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自序
人间佛教的蓝图(上)
人间佛教的蓝图(下)
三皈五戒的人间意义
论佛教民主自由平等的真义
——诠释三皈、五戒及生权的内容
从四圣谛到四弘誓愿
——论大小乘佛教融和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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