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心学摭论》:
任何一个政党要求执政,首先要解决的是执政理念。在长达数千年的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天人合一”是儒家论证君主专制统治之必然性的核心论题,也是封建君主执政合法性的核心理念。朱熹在谈到“天”时,作了三解:“日:要人自看得分晓,也有说苍苍者,也有说主宰者,也有单训理时。”(《朱子语类》卷一)“苍苍者”指的是自然之天;“主宰者”指的是“上天”,即有意志的人格神;“理”即“天理”,是最核心的根据。在儒家文化中,“天人合一”的“天”,有时单指三义中之一义(今人论及环境与生态,常引儒家“天人合一”论,此“天”应为“苍苍者”),有时全含三义,有时兼指“上天”和“天理”,更多时候指的是“天理”。这样,儒家形成了关于“天”的三种理论:自然主义天道观、天命论、天理论。汉武帝之后的中国政治仍为君主专制政治,但由于接受了儒家思想的指导并有了天理论,君主专制政治的“随意性”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儒家要求君主的“意”,必须是善良的、符合天意民心的,君主的“情”必须是发而中节的。这就是说,在儒家文明中,君主虽然还是按自己的意志和性情进行统治,但由于君主的“意”和“情”已被儒家限定,因此,君主只能按善良意志和中和之性对民众进行统治,而不能“恣情肆意”。换句话说,君主只能“为政以德”、行仁于民,否则就不是在儒家思想指导下的政治,而是暴政。
宋儒把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上升至“天理”的高度。自宋以来,儒家指出,君主专制统治的合法性,只是“天理”二字。君主自称“天子”,君主的一言一行皆假天理。此时的“天理”对君主而言,乃是一把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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