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行的相生与相克五行之间存在着动态有序的递相资生和制约的关系。
(1)五行相生:即五行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促进和促长的关系。中医认为脏腑是按照肝、胆(木)——心、小肠(火)——脾、胃(土)——肺、大肠(金)——肾、膀胱(水)——肝、胆(木)的顺序相生。其中“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说明事物之间正常的资生关系。
(2)五行相克:即五行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和制约的关系。中医认为脏腑是按照肝、胆(木)——脾、胃(土)——肾、膀胱(水)——心、小肠(火)——肺、大肠(金)的顺序相克。其中我克者为“所胜”,克我者为“所不胜”。
中医学认为:事物内部结构的五个方面之间的相胜相生关系,造成了事物正常情况下的循环性运动。从上图中可以看出,五行结构中每一行都与其他四行发生一定联系。从相生看,有“生我”和“我生”两种关系;从相胜看,又有“我胜”和“胜我”两种关系。这就表明在五行系统中各个部分不是孤立的,而是密切相关的。每一部分的变化,都必然会影响其他所有部分的状态,而且同时受五行整体的影响和制约。因而任何一部分的状态都反映着所有其他部分和系统整体的情况。
2.五行的制化与胜复是指五行之中存在着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的联系,以及有胜又有复的调节机制。
(1)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相生与相克关系的结合,即五行之间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以维持五行之间的协调和稳定。制化即“制则生化”,是生克关系的有机结合,可以促进事物有序变化与发展;维持事物间动态平衡协调。以火为例,在正常情况下,火受到水的制约,但火能生土,而土有胜水的作用。火虽然没有直接作用于水,火通过生土间接对水发生制约性反作用,以使水对火的克制不致过分而造成火的偏衰。火受木的资助,因火通过生土,加强了土对水的克制,削弱了水对木的滋生,从而使木对火的促进不会过分,保证火不发生偏亢。其他四行,可依此类推。可见,五行中的任何一行都受着整体调节,而其本身的变化也影响着整体。
(2)五行胜复:五行中某一行过于亢盛,或相对偏盛,会引起其所不胜行(即“复气”)的报复性制约,从而使五行系统复归于协调和稳定。这种按相克规律的自我调节,称为五行胜复。凡由太过、不及所引起的对“己所胜”的过度克制,称为“胜气”。《素问·至真要大论》指出:“有胜之气,其必来复也。”就是说,这种“胜气”必然要招致一种相反的力量,将其压抑下去,称之为“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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