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水旱灾害技术应对措施研究》:
4.人类活动与灾害
灾害的发生除了自然原因之外,人为的因素也是重要的原因。以宋代的黄河洪灾频繁发生为例。一是上游森林植被的破坏;二是下游黄河岸边的田地开垦,可以说都对黄河洪灾有一定的影响。
北宋之前,西北地区林木颇为茂盛。应该说对黄河上游的水土保持有一定的作用。北宋建国不久,就下令采伐西北地区的林木。《宋史》记载:“建隆二年(961),出知秦州,州与夏人杂处,罔知教养,防齐之以刑,旧俗稍革。州西北夕阳镇,连山谷多大木,夏人利之。防议建采造务,辟地数百里,筑堡要地。自渭而北,夏人有之,自渭而南,秦州有之。募卒三百,岁获木万章。”④从史料看,可以说采伐量非常之大。再如《宋会要辑稿》记载:“熙宁七年九月二十日,诏:将作监检计三司地綦分布修盖,除副使判官不置堂外,余修如故。买民居增广地步,所用材木令熙河采伐,输运委都运使熊本、提点刑狱郑民宪管勾。”①经由大规模采伐,到北宋后期林地已经大为减少。大规模采伐树木,势必会对黄河的水土保持产生一定影响。
而黄河下游,民众的垦田活动,也对黄河的防洪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遥堤”作为一种辅助堤防,宋初朝廷就将其作为限制洪水泛滥的措施之一。《宋史·河渠志》记载:“太祖乾德二年(964),遣使案行,将治古堤。议者以1日河不可卒复,力役且大,遂止。但诏民治遥堤,以御冲注之患。”②太平兴国八年(983),有人建议对黄河下游的遥堤进行系统查勘。《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太宗太平兴国八年八月,宿州言河水泛民田。郭守文塞决河堤,久不成。上谓宰相日:今岁秋田方稔,适值河决塞治之役,未免重劳。言事者谓:河之两岸古有遥堤,以宽水势,其后民利沃壤,咸居其中,河之盛溢,即罹其患。当令按视,苟有经久之利,无惮复修。戊午,遣殿中侍御史济阴柴成务、供奉官葛彦恭缘河北岸,国子监丞赵孚、殿直郭载缘河南岸,西自河阳东至于海同览堤之旧址,凡十州二十四县,并勒所属官司,件析堤内民籍税数,议蠲赋、徙民、兴复遥堤利害以闻。载浚仪人也。孚等使回条奏日:臣等因访遥堤之状所存者百无一二,完补之功甚大。”③从史料看,针对有人提出修复两岸古遥堤的建议,朝廷派专人进行了认真调查。调查的结果是十州二十四县所剩无几。完全补起来,工程浩大,不如分水省事。史料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颇能说明河防过程中人与自然的矛盾。黄河两岸,遥堤到主河道之间本来有相当多的空地用来行洪,但是后来民众发现此区域内土地非常肥沃,于是纷纷进入此区域内居住开垦,破坏了原来的行洪功能。
南宋迁都临安之后,江南地区经济发展迅速,绍兴地区鉴湖因为围湖造田,导致面积大大减小,蓄防洪能力随之减少,而水灾数量急剧上升,这些都是人类活动影响的结果。由于宋室南迁,人口增多,废湖造田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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