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律程:江苏青年律师的成长与发展》:
相比之下,选择一个肯教新人的指导老师则靠谱得多,一个好的指导老师可以事半功倍,让你少走许多弯路。我很幸运,经人介绍,认识了我的指导老师徐律师,他在力豪所。经过短暂接触,我便下定决心到这个所。力豪所虽然是2008年新成立的律所,但合伙人之前团结一致,朝气蓬勃,给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工作和发展的环境,更为关键的是指导老师愿意带我。熟悉律师行业的人都知道,在律师行业内部,老律师的传帮带作用很大。我刚到所里时,从客户接待、诉讼文书制作、证据材料准备、案情分析到开庭指导等工作,徐律师事无巨细,无不亲自过问。不久便和我合办案件,一段时间后开始交给我一些交通事故、离婚等简单诉讼案件,让我独立办理,他负责指导。就这样一来二去,我的业务能力慢慢地得到了提高。经过指导老师辛苦的言传身教,不到半年,我已经可以独立办理普通民商案件。三年后,我成了这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对于选择合适平台问题,我的观点是选择肯教你的好指导老师比选择规模大、名气响、实力强的律师事务所更重要。我的经验告诉我,一个好的指导老师不仅在业务上能给予你正确的指导,能让你逐步拥有与死板的法律知识所不同的法律技能,更重要的是让你学会如何运用法律的思维去看待问题、思考问题、处理问题。
怎样去开拓自己的案源
“师傅领进门,修行看个人”,这句话对于律师行业同样适用。指导老师能在业务上给你指导,把你领进门,但修行仍然得看你个人,业务必须靠你自己开拓。因为种种原因,新律师可能最犯愁的事情就是案源,甚至部分老律师可能也还在犯愁。怎样去开拓案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但对于很多从实习律师过来的老律师,可能都会有类似经历,你人生的第一单业务多数来自律师事务所内部,可能来源是你的指导老师,也可能是所内其他同事。他们把案件交给你的原因不一而足,既有可能是出于想锻炼你的目的,也有可能是因为案件本身是质量不高、收不起来律师费的小案件。但是无论案件来源于谁,也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你都要好好把握机会,把他们交给你的案件做好,这一点至关重要。
把案件做好的标准是什么?个人认为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纯粹从法律角度,你作为律师把案件本身办好,案件结果符合你当初的专业判断或预期;另一方面是你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当事人对你很满意,这一点可能更为关键。有时候得到当事人的满意甚至可能超过案件是否办好本身。案件当事人满意了,他会把他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对你的好评毫不吝啬地转达给案件的来源者,这样案件的来源者才会把更多的案件、更重大的案件交给你去办理。更主要的是,案件办好了,当事人认可你、对你满意,你就把当事人变成了自己的潜在客户和宣传平台。金杯银杯,不如当事人的口碑。美国著名推销员吉拉德在商战中总结出“250定律”(不是二百五定律),意思是每一位客户,身后大体都有250名亲朋好友。从这一点上来看,你赢得了一个当事人,那么间接地你也就赢得了他身后的250名亲朋好友。只要这些人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或困难,除非他们有其他更好的关系,否则他们就会找到你的当事人,你的当事人很自然地就会把业务介绍给你。日积月累,你得到的将会是一笔数字可观的潜在客户,这就是案件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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