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夏日的午后,他从国外旅行归来,走进自家石砖墙的农场小屋,把行李留在前门让管家处理。他躲进书房,静静地坐着,很高兴能置身于书本和家中熟悉的气息之中。他出去将近两个月,乘军队的火车横穿了印度,坐皇家海军的大船去了澳大利亚,最后,还踏上战后仍被占领的日本海岸。去程和返程同样漫长——与他为伴的都是吵吵闹闹的军人,可几乎没人知道这位与他们一起用餐、坐在他们身边的老绅士到底是谁(他步履缓慢,老态龙钟,总是在口袋里找火柴,可从来没找到过,嘴里却老是叼着一支没点燃的牙买加雪茄)。只有在极少极少的情况下,某位见多识广的军官可能会认出他,而这时,所有人红扑扑的脸上都会露出惊讶的表情,仔细打量起他来:他虽然拄着两根拐杖,身体却保持笔挺,岁月的流逝未让他灰色的双眸失去敏锐的光芒;他雪白的头发和他的胡须一样浓密、一样长,都向后梳着,很有英国风范。
“真的吗?你真的就是他?”
“惭愧,惭愧,正是本人。”
“你真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不会吧,我简直不敢相信。”
“没关系,我自己也很难相信。”
最后,旅程终于结束,可他却很难回忆起在国外那些日子的细节。整段旅程就像一顿丰盛的晚餐,让他当时觉得十分满足——但回过头看,却显得遥远莫测,只有一些碎片般的记忆零星散落着,但很快,它们也变成了模糊的印象,最终不可避免地被遗忘了。然而,他这幢农舍的房间没有变,规律的乡村生活没有变,他的养蜂场也没有变——这些东西不需要他绞尽脑汁去回想,甚至连动一动脑筋都不用;在他几十年与世隔绝的生活中,它们早已根深蒂固。还有那些需要他照料的蜜蜂:世界在变,他也在变,但它们会永远存在下去。他闭上眼睛,听着呼吸声在胸中回响,这时,一只蜜蜂欢迎了他的归来——一只非要打断他的思绪,找到他,并落在他的喉头,刺他一下的工蜂。
当然,他知道,如果被蜜蜂蜇到喉咙,最好是喝点盐水,以避免严重的后遗症。在喝盐水之前,当然要先把刺从皮肤里拔出来,由于毒液释放很快,所以,最好在被叮后几秒内就赶紧拔出。他在苏塞克斯小镇南边的山坡上养蜂已有四十四年——这片地区位于锡福德和伊斯特本之间,离它最近的村庄是小小的卡克米尔港——在这四十四年时间里,他被工蜂蜇过整整七千八百一十六次(几乎都是叮在手上或脸上,偶尔才会叮在耳垂、脖子或喉咙上;每次被蜇,他都会认真思考被蜇的原因及后果,并记录在笔记本上,他阁楼的书房里已经收藏了无数本这样的日记)。长此以往,这些并不是很痛的经历倒也让他摸索出了各种各样的治疗方法,至于具体要用哪种方法就要取决于身体被蜇的部位和蜂针扎入的深度:有时候,要用盐加冷水;有时候,要把软肥皂和盐混合,再用半个生洋葱敷在伤口处;而如果伤口非常难受,可以每小时敷一次湿泥巴或黏土,直至消肿,这个方法有时效果很好;可如果要在止痛的同时避免感染,最有效的还是把湿的烟叶迅速揉在皮肤上。
然而,现在——当他坐在书房里,在空壁炉旁的扶手椅上打盹时——他却在梦中陷入了恐慌,蜜蜂突然在他喉结上一蜇,他想不起来该怎么做了。他眼睁睁看着梦中的自己突然在一大片金盏花中站了起来,用患了关节炎的细长手指抓住喉咙。喉咙已经开始肿了,仿佛手掌下暴出的青筋。恐惧让他好像瘫痪了一样,当肿胀的部位不断向里向外蔓延时,他已经一动也不能动了(他的脖子肿得像个气球,把手指都撑开了,喉咙也被完全堵住)。
就在那儿,就在那片金盏花中,他看见了一片红色和金黄色花丛之上的自己:全身赤裸,皮肤苍白,像一具裹着薄薄糖纸的骨架。他退休后一直穿的整套行头不见了——羊毛衫和粗花呢外套,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开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直至他生命的第九十三个年头,他每一天都是这样穿的,可现在,衣服都不见了。他飘逸的长发也变得短到贴着头皮,胡须只剩下尖尖下巴和凹陷脸颊上的一点胡楂。他用来走路的拐杖也在梦中消失了——可在书房里,他明明就把它们横放在自己膝盖上的。他的喉咙越来越紧,无法呼吸,可他还是站着。只有嘴唇在动,无声地吸入空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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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作者 奥德利·尼芬格
《福尔摩斯先生》既错综复杂,又引人入胜,是一部具有非凡深度与广度的长篇小说。
——《放逐韦罗娜》作者玛格·利夫西
能再度进入福尔摩斯的世界,真是令人愉快。《福尔摩斯先生》是对记忆与死亡的优雅沉思,构思高明,文笔优美,精细优雅,充满智慧。
──《论人类浪漫互动的本质》作者卡尔?亚涅马
福尔摩斯从来没有像在这本书里这样英勇,又这样像个活生生的人。
——《村声》
一部关于福尔摩斯的美丽小说,小说就应该写成这样。
——《华盛顿邮报》
柯南·道尔曾抱怨人们以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但库林的笔下,福尔摩斯变得更加真实了。
——《芝加哥论坛报》